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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安委会关于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08 15:54  来源:洪泽区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洪泽区安委会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向洪泽区安委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切实拧紧责任螺丝、凝聚工作合力。抓牢领导干部责任,从区政府分管领导抓起,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起整改责任,根据问题清单,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制度,确保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压紧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将巡察问题清单形成交办单,交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由整改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问题隐患“见底清零”;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预防控制制度,推动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督促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纳入监管部门重点执法内容,强化运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区安委会研究细化专项巡察问题清单提出的10个重点问题,制定30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完成10个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委会负有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安全生产专题理论学习、举办专家讲座,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二是各单位班子成员每年学习重要论述不少于6篇,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危化品领域各项指示批示精神,把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并行来学懂弄通做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通知》(淮洪环发〔2021〕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市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洪市监党〔2020〕7号),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举一反三,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问题清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2020年底,已经达到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吸取山东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成效。

2.关于“2019年洪泽经济开发区班子述职报告分管同志述职报告无安全监管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为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将安全生产作为班子、班子成员以及部门年中、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

二是将安全生产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网格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服务的无缝对接;2020年11月9日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列席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根据市委危化品安全专项巡察问题清单,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部署开发区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措施。2020年已开展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党工委3位主要领导分别赴辖区化工、冶金等工贸、劳动密集型三类企业开展5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

三是2020年11月底,达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的成效。

3.关于“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未开展盲抽盲审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对境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开展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区境内仅有1家培训机构:洪泽区安协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业务。无注册的安全生产评价等其他形式的中介机构;

二是认真学习使用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将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认真审阅其提交的《从业告知书》,对其将要开展的中介服务做好跟踪和监管;2020年12月1日,省、市、区对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对交办的“培训教学方案简单,授课形式单一”问题,区应急局已督促培训机构整改,并已将整改措施上报。

三是对由区部门初审的相关安全生产评价报告材料,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抽查中介机构的相关资质,报告是否经专家组论证,专家组成员的专业能力等事项;

四是2020年11月底,达到对洪泽区安协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成效。

4.关于“洪泽区化治办对“一企一策”专项整治问题处置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3月,市化治办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对列入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企业现场诊断核查;

二是2020年5月,省化治办组织的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攻坚行动核查,对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和诊断工作。全面检查结束后,分企业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及隐患清单,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区化治办立即反馈企业,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整改落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工信局印发《淮安市洪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洪泽区安委会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的通知》(洪工信发〔2020〕44号),深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水平持续改进,10月20日至10月23日,区化治办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对列入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戴梦特化工、大洋盐化、瀚康新材料等11家化工企业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3月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结束后,对整改不彻底的隐患,现场交办企业,提出整改建议;2021年1月,区化治办再次聘请安全专家对11家化工企业前期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检查,经现场检查,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行滚动销号,并与中化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全区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省攻坚行动检查的问题隐患,企业根据整改要求,开展整改,并上传整改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审核销号,截止目前,省攻坚行动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销号。

5.关于“落实淮责办2020年11号通报不够有力,安委办核定行政编制为3人,洪泽区未按要求配备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已从局机关调配3名行政人员至安委办,配齐人员,落实到位;

二是洪泽区委编办报经区委同意,从高良涧街道调剂3名行政编制给区应急管理局使用,目前人员已纳入2021年公务员招录计划;

三是2020年11月已经整改到位。

6.关于“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人员无相关专业背景”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应急管理局从2020年新招录人员中,已调配2名(化学、安全工程(研究生))具有专业背景人员至危化科,科室现有5名监管人员,2021年计划再招录专业人员1名。

二是2020年11月已经整改到位。

7.关于“洪泽区应急管理局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12月18号洪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工信、生态等部门在海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危化品泄漏处置应急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在以后工作中,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88号令)要求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以及按照《淮安市洪泽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洪安办〔2019〕46号),洪泽区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救援、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有关主管部门、社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8.关于“非法经营成品油问题及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健全,监管、执法存在缝隙”问题的整改。

一是商务局要求各镇(街道)对区域内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的非法加油点进行上报;

二是12月10日,对上报的非法加油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加油点3家,清除大型储油罐3个,拆除非法改装加油车辆1台;

三是2021年,商务局将对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紧抓不放,依法保持常态化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各部门间联动协作能力。依照《淮安市洪泽区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对发现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9.关于“洪泽开发区企业安全环保问题由招商引资单位承担第一责任,部分招商引资单位并不具备检查监管能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环保问题,开发区相关部门已根据职权统一进行了监管,日常检查巡查均已到位,同时也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招商引资单位承担的仅是帮办督促责任;

二是对于今后新进项目,开发区将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涉危、涉废、涉化项目进入,引资单位招引项目入驻须满足相关手续条件,以降低项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减轻共同监管压力。

10.关于“2019年9月洪泽经济开发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后,按序时2020年应关停退出5家,截止目前尚无企业关停”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洪泽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关停企业目标任务数5户,已经全部完成关停;

二是2021年1月6日,区化治办组织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关闭退出类企业进行了验收;1月7日,市化治办组织市级职能部门进行了验收,5家企业通过了市、区两级验收。一是江苏鑫泰化工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车间之间连接设备及部分废水处理装置,并与江苏华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剩余设备拆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于2021年3月24日设备拆除完毕;二是福瑞德化工已于2020年12月4日完成生产设备系统中物料及储槽中原料处理工作,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设备管道清理工作,企业已确定有资质拆除单位,并已与其签订拆除协议,目前拆除单位已进厂,已完成二车间反应釜之间的连接装置的拆除;三是江苏嘉柏俐涂料有限公司正在拆除设备,将于3月底拆除完毕;四是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和江苏沃尔康肥业有限公司并购重组;五是洪泽宁淮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被江苏戴梦特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三是2021年2月底之前完成原材料、产成品、全部设备清理工作,在环保部门指导下完成三废清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所有关闭退出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推进,区化治办将组织专人每周对关停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根据现场督查情况通报关停进展情况,对于进展缓慢,影响全区工作大局的,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关停任务;

五是做好相关善后工作,根据上级关停计划,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以及土地重新利用、资产转换、重组等工作。

三、用好巡察成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日常监管。一是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洪泽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是2个专题和8个专项的推进落实;二是加强全方位监管,全面压实各方责任,紧扣“三个责任”织密扎牢责任网,加强全要素排查,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实施清单管理,2021年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和危化品企业应急演练,做好化工园区取消定位后,5家关停企业的善后工作;三是加强全景式覆盖,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以高水平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重要抓手,全力构建风险防控网格化机制,增强安全发展城市创建管理能力,提升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文化水平,持之以恒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920972;电子邮箱hzawb123@126.com。

 

 

                                                                                                                                                                                   淮安市洪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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