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规范县内接待管理工作,洪泽县积极落实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于2016年7月26日出台了史上最严禁酒令。
根据新出台的《洪泽县接待管理“三个一律、五个严禁”》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强化“一岗双责”, 扎紧制度笼子,分类建立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和工作餐三套登记台账,加强“廉洁洪泽”系统接待申报管理。严守“三个一律”,工作日和节假日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商务接待用酒一律使用地产酒,党员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在洪投资客商、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宴请。确保“五个严禁”,严禁自吃互吃,严禁变相吃喝,严禁超标接待,严禁变通费用,严禁费用超支。
为确保史上最严禁酒令有最强执行力,洪泽县实行协调联动监督,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招商引资接待费用绩效综合核算核报制度,杜绝奢侈浪费。纪检监察部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