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会精神和要求,日前,洪泽区决定试行“经营登记信用承诺制”。
所谓“经营登记信用承诺制”是指经营者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时,由其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法定登记要求、保证在获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书面信用承诺,洪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该信用承诺书和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后,将其承诺信息连同其登记信息一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登记模式。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提高登记效率,激发市场投资的新动力和新活力;有助于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营造优良的守信经营环境;有助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共治格局的形成,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有力的“放”。
据了解,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者。对于作虚假信用承诺的经营者,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依法查处或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