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嵌入式”派驻监督优势,推动构建公车改革“一体化、常态化、精准化”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保障全区公车改革政策落地、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车辆运营费用下降,从源头防范“车轮上的腐败”。
监督管理一体化。构建一体化监管网络,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管理服务中心,印发联动监管制度,解决“有人管”的问题。健全一体化监管制度,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统一调度、统一核算、统一维修、统一加油、统一监管”等“五统一”管理机制,解决“管什么”的问题。规范一体化监管标准,对纳入公车改革管理的各类车辆、司勤人员、车头费用实现统一建档、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全区公车改革一个政策、公车运行一套机制、人员经费一个标准,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监督检查常态化。配齐定位系统,为全区233辆公务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对无派车单用车、偏离公务出行既定路线等情况,及时核实,作出提醒,严格把控违规现象。实行网络监控,在全区划定公务车辆集中停放区,对节假日、中午、晚间车辆停放作出纪律要求,在车辆停放区布放监控系统,定期检查比对。开展动态检查,节假日期间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车辆集中封存、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逢重大节假日必查、逢举报必查、逢重点部位必查。
监督执纪精准化。严查违规用车,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车改以来全区累计处理违规使用车辆9人次。严查违规租车,制定出台《公务租赁车辆管理办法》,对租赁社会车辆作出规范,要求各单位不得擅自租用社会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经区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租用,报销费用需附审核材料,并按规定记入相应科目,否则不予报销。严查违纪行为,在加强区平台统一管理的同时,对镇街道、执法车辆使用单位公务用车费用核算和账务处理作出明确要求,年度结束后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去年以来,该区纪律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