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安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孝丰稽查中队队长朱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朱云本人或指派单位后勤人员蒲某某,每年从孝丰镇北街社区领取办公场所补助款2万元,共计12万元。朱云未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擅自将其中6万元作为补贴发放给单位工作人员,其个人实得1.2万元,余款用于单位购买茶叶、日常维修等开支。2020年8月,朱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这正是——
私领补贴不报告,
假公济私把钱捞。
纪律规定脑后抛,
深刻教训要记牢。
漫画、诗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