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聚焦案件审理的流程环节综合施策,内外同向发力,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全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潘某这起案件,立案没有问题,但初步定性是存在问题的。潘某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而是利用了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建议你们及时调整调查方向……”在由审查调查、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职能室参与的立案会商现场,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就一起拟立案件提出建议。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从源头抓起,强化案前监管,严格执行立案会商机制。对初核后拟立案案件,一律由审理室牵头从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源头把控量纪平衡。在案件受理阶段,明确主审人是案件质量直接责任人,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全面审阅案卷,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构建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不同的证据审查标准,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刑事审判的证据要求和标准,防止机械照搬和过度取证。对单纯违纪违法案件排除孤证定案和存疑定案,确保经得起实践推敲检验。
针对乡镇街道和审查调查部门所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时常更换承办人、难以保证案件质量的实际,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送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了案件质量管控员,从源头上把控案件质量,印发《审查调查卷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对有关文书格式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用同一把尺子进行测量。
与此同时,在推动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集中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建立案件分段考评机制,将案件办理从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直至移送审理作出处分决定的全过程,分类别、按要素进行量化,逐项进行评价,使检查标准更加科学规范。
“有了相关规范要求和注意问题,就可以照章执行了,极大地提升了我们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效率。”该区岔河镇监察室干部林支兵的感受,反映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心声。
此外,该区还建立由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编办、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六位一体”的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注重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做实做细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我们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谋划推进案件审理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关口、出口、窗口的政治把关职责使命。”该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表示。
杜晓波 许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