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能够为我受到不实举报而公开澄清正名,我深受感动,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今后,我会更加有信心、有热情地干好基层工作。”在前不久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党员干部“我敢干、我会干、我能干成”大讨论组织的信访公开澄清正名会上,被反映人、三河镇一位副科职干部激动地说。
事情的原委要从多封实名举报信说起。2020年1月以来,洪泽区纪委信访室先后多次收到实名反映该副科职干部在处理信访工作中滥用职权、作风粗暴等相关问题。
区纪委监委通过调查发现,1981年4月信访人与原三河公社经济管理组织签订了15.7亩的果园种植合同,合同期至1998年4月。其间,信访人承包果园后的一轮土地承包时,未参加户口所在地土地承包责任制,1997年土地进行二轮承包时,又放弃了土地分配指标。1998年4月果园种植合同到期后,三河镇进行公开招标,信访人未获得果园种植权。于是,信访人从2012年开始多次到镇、区信访部门上访,要求进行土地补偿。三河镇政府考虑其实际困难,于2013年给予一定经济补偿。2019年4月,信访人用完补偿款后,又以同样理由开始重复上访,并多次向区纪委信访部门反映信访矛盾调解人、该副科职干部滥用职权、作风粗暴等问题。
调查还了解到,该副科职干部作为三河镇长期分管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在处理信访矛盾中耐心细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并无对信访人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等不当行为,反而是由于信访人对之前反映拆迁、征地等事项的处理一直存在不满情绪,故意选择在重要时间节点反复越级上访,并将包括该副科职干部在内的多名信访工作人员一起作为信访反映对象进行举报。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规定。洪泽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操作细则》。
鉴于信访人以满足个人经济利益诉求为目的的不实举报,已对被反映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三河镇在区纪委信访室的直接指导下,对照该信访案例,果断收集材料,并结合党员干部“我敢干、我会干、我能干成”大讨论的开展,及时组织公开澄清正名活动,坚决为干事创业者护好后背,为实干担当者赋能。
“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针对镇(街道)、部门的重点信访易发岗位,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实干担当者鼓劲撑腰,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爱军表示。
张志海 王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