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敬波)近日,安徽省来安县新安镇七里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开明向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报告社区“三重一大”事项自查情况,对照《村级“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成立自查小组,对去年以来的集体决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
为何村(居)党组织存在跨级汇报现象?原来,来安县纪委监委根据各乡镇区域划分和村(居)集体规模,选择新安镇七里社区等4个村(居)试点开展“提级监督”工作,授权2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通过驻点办公、受理信访、列席会议、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提级办理等方式,对村(居)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村居基层党建工作、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提级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我们第一次列席社区大额资金使用专题会时便发现了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主任王修发表示,该社区原计划用400万元村级集体资金购买商铺,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社区在议事决策、收益评估、商铺选址等环节缺乏充分酝酿论证、“四议两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发现问题就要整改,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深入社区进行驻点办公,现场指导、全程跟进。通过对照问题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流程进行优化,制定《村级“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督促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对近两年的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各试点村级各项小微权力进行梳理,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形成9大类47项村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截至目前,来安县纪委监委两个协作区共列席村(居)会议22次,开展日常监督31次,查纠问题36个,指导完善制度19个,提级办理信访件4件。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