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原环保局监察室主任陶某因在参与‘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督查期间,违规接受宴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监察室主任职务;江都经济开发区仙城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高某因跑风漏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岗位……”近期,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权运行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扬州市纪委监委出台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保障措施4个方面,列出22项责任清单,明确市纪委常委会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除此之外,明确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等对职责范围内的队伍建设负有主体责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今年以来,扬州市纪委常委会探索权力运行机制评估调研,创新开展内部督查工作。市纪委监委组建由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审理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等部门骨干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近期,督查组对广陵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查工作,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调查问卷、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摸排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可及时解决的,要求立行立改;对不能马上改的要求有计划、有限期整改,督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好落实。
“建议要找准廉政风险强化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依规依纪依法运行,针对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提高严格执纪执法水平……”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对广陵区纪委监委列出的整改清单,不仅向区纪委监委反馈,同时也向区委反馈。
为做实做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对象、抓住重点事项、紧盯重点时段,坚持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与此同时,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督导约谈、提醒约谈和警示约谈;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为干部画好像;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重要事项报告暂行规定等制度;制作信访办理、线索管理、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25项重点工作全流程控制图;为严密防控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作为执纪执法者,既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更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扬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