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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探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19-12-12 08:56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组成课题组对全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

调研中发现,当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证据收集不够精准。少数案件对证据的综合分析不够细致,未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调取证据,忽视隐蔽证据的调取,导致证据链条不清晰、完整。二是程序手续不够规范。个别案件未严格区分纪律审查措施与监察调查措施的各自适用范围,存在混用情形。三是沟通协作不够顺畅。指定管辖案件的审查调查权与处分权分离,在移送司法机关前案件审理模式、先期处理、司法管辖无明确制度机制,沟通协作不够顺畅。四是案卷文书不够清晰。对少数党纪政务“双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仅对涉嫌犯罪的情节进行详细表述,对涉嫌违纪事实未予关注,同时还存在未按照要求组卷装订,案卷材料排列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打造高素质办案队伍。持续强化学习,提高纪法双施双守意识,确保制度规定和规范要求能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调查取证、证据运用、案卷装订等方面的常见问题系统培训,提升办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结合新形势下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工作需要,对具有党员身份的监察对象实行党纪政务同步指定,同时制定完善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流程,对提前介入审理、正式审理、移送审查起诉的主要流程和关键环节进行具体说明,确保指定管辖案件审理工作能够有的放矢,抓准抓实。三是建立专项评查制度。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定期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全方位评查,梳理存在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剖析原因并督促整改。四是完善查审协作机制。建立在办职务犯罪案件动态更新、进展月报、到期预警等制度,对重要的时间节点做出提示,查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沟通交流,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并协商解决调查取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提升案件质量。五是畅通法法衔接渠道。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跟踪案件移送后进展情况,就案件管辖、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重大问题进行会商交流,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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