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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监督紧扣“常长”二字
时间:2020-01-06 16:18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原局长徐应卿在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矛盾调处等工作期间,先后22次违规提供香烟(价值约2.3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之一。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有的在履职中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有的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敲警钟、堵塞漏洞,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

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推动下,南京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行动自觉和良好氛围。

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同时,南京市纪委监委将“四种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等考核及巡察范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主体同向发力,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8990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650人次,占总人次的7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796人次,占2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04人次,占2.2%;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340人次,占3.8%。

2018年以来,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上洋社区党总支多名党员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对此,上洋社区党总支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社区党总支书记杨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振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上洋社区党总支被责令作出检查,杨杰、王振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就要挨‘板子’。通过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溧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效应

去年5月,已退休一年多的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芮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芮亚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退休不是避风港。公私不清,守不住廉洁底线,肆意破纪违法,迟早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求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坚持严管厚爱,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南京市江北新区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因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并虚开水果发票报销,双双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虽然不满百元,但违反了廉洁纪律。面对组织的批评教育,两名社区干部诚恳认错,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一定严守纪律,牢守底线”。

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标本兼治

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管理处原副处长俞枫等3名工作人员、建邺区2名工作人员伙同房屋中介公司6名工作人员先后多次骗购、倒卖保障房,涉案金额逾千万元……这是南京市纪委监委去年查处的一起住房保障领域腐败窝案。

针对住房保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11月,南京市监委向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提出监察建议,要求其深刻警示反省,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流程管理,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据了解,南京市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从中汲取教训,查找风险隐患,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

“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顺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进行探索创新,做实做细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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