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为这笔钱是行内‘潜规则’,就顺理成章地拿了,没想到被这2分钱的回扣拉下水。”6月27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原洪泽县,2016年撤县设区)原信息中心主任、人防办负责人赵建东在法庭宣读自己的认罪书时悔恨不已。
2018年5月,淮安市委巡察组在对本地区一家报业集团开展延伸巡察时,意外发现部分县区印刷资料时存在与印刷企业勾结,拿返现、吃回扣、变相套取资金等问题。淮安市委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转交给有关纪委监委。9月,时任洪泽区人防办负责人、信息中心原主任赵建东进入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视线。
“赵建东在任信息中心主任期间,曾与市里查处过的印刷厂交往频繁,在往来账目中,我们发现了几张可疑的借条。”洪泽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回忆。
发现可疑线索后,洪泽区纪委监委立即兵分两路,一队直接约谈印刷厂老板了解情况;另一队则按图索骥,根据借条逐一核实借款实际情况。
“印刷项目是通过招标确定的,印刷费没有任何问题。至于借款,那是企业之间的正常经济往来,相关账目已经完结,不存在任何问题。”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印刷厂负责人徐某很是淡定。
“既然是企业之间的正常往来,应该有往来账目,至少还钱后有收条,为什么还把借条放在账目上呢?”办案人员质疑道。
“钱确实还了,借条是财务管理失误……”徐某显得有些不太自然。
“几万块钱的借条,几年都没有认真核算?我们已经在逐一向借款人核实情况,纸终究包不住火,说假话作伪证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办案人员适时提醒。
“借条是打了,但钱是没借出去的……直接返给了信息中心,是‘返点’。”徐某最终道出了“借条”的玄机。
原来,2008年10月,信息中心与印刷厂签订了合同,将一份内部参考资料交由该印刷厂负责印刷,按照约定,相关资料印刷费为每张0.4元。
半年后,在一次系统内的交流活动中,赵建东意外发现周边地区也和印刷厂签订了类似的印刷合同,价格却是每张0.38元。
“虽然每张印刷费仅仅只是贵了2分钱,但是量很大,这笔钱总数不少……”得知情况后,赵建东第一时间联系了印刷厂负责人老张。
信息中心是印刷厂的老客户,每年的业务量都很大。获知来意后,老张爽快地同意降价。但是,由于当初签订的印刷费是通过招标确定的,价格无法降低,印刷厂提出按照每张“返点”2分钱的形式实现“降价”。
2009年10月,印刷厂邀请赵建东参观新进的印刷设备,结束后,老张单独邀请赵建东到办公室“喝茶”,并将当年“返点”的2.2万元交给了赵建东。为了掩人耳目,赵建东与老张还特意商量,由赵建东安排自己熟悉的经商朋友以业务往来或资金借贷名义将“返点”拿走,于是才有了那几张可疑的借条。
面对确凿的证据,已经调离信息中心主任岗位6年之久的赵建东不得不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通过虚增印刷费、建立“账外账”等方式,贪污公款20多万元的事实,同时还一并交代了自己利用担任区人防办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收受6名房地产商“感谢费”9.4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9年7月4日,洪泽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赵建东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