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设职能部门17个:办公室(增挂“法规研究室”牌子)、干部室、宣教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监督检查室(增挂“洪泽区监委第一监察员办公室”牌子)、第九监督检查室(增挂“洪泽区监委第二监察员办公室”牌子)、第十监督检查室(增挂“洪泽区监委第三监察员办公室”牌子)。
派驻机构11个:派驻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直属机构:淮安市洪泽区反腐倡廉教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