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项21个问题,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整改时限,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效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摒弃“守摊子”思想;紧扣省市民政工作要点,班子成员分条线打造1项以上亮点工作;局“一把手”带头开展调研2次,形成调研报告2篇。二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和部署下月工作计划,晒成绩、找不足,倒逼工作进度。四是建立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2.关于“聚焦高质量跨越发展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在市区两级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中落后根源。二是加大招商力度,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天数不少于10天;建立“一个项目、一名班子成员、一名帮办人员”模式,为招引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新招引年产10万吨木纤维加工农业项目已顺利通过市督考办竣工验收,核定总投资额为5074万元。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洪泽区民政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参加人员、组织程序、会议内容和纪律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原汁原味不走样”。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了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支部制度,对各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检查和指导,保证程序规范和资料完整。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力度,调阅了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4.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了《洪泽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先研究、后实施程序。
5.关于“学习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组织生活会、“学习强国”等载体交流学习体会,真正学深学透。二是集中调阅了党员学习笔记,指出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总结推广学习成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能适应新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织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放到议事日程上来,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邀请区委宣传部同志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切实增强从事这项工作同志的理论功底和思想观念。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创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力度。
7.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淮安市洪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上报审核、公示、任职、任职前谈话等环节,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撤销了陈益生等3名未履行组织审批程序的转业士官所任职务。
8.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太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洪泽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纪律要求,明确干部调整和人员聘用由分管组织人事同志提出,实行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借用人员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加强借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对借用已满6个月人员重新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备案。三是新招录参公人员1名,并结合局现有空缺编制情况,加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力度,改善人员结构不合理现状。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严格执行用人标准,坚决杜绝裙带关系在同一单位工作情况。
9.关于“选人用人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洪泽区民政局档案管理规定》,并对近年来档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形成规范有序的档案资料。二是修订完善《洪泽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并履行与会人员签字认可程序。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创新警示教育活动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德园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勤廉意识。三是建立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四是建立了《洪泽区民政局督查制度》,由局班子成员牵头进行效能督查。五是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民政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堵住风险漏洞。六是由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同志对违反会议纪律的陈凤军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三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对办理丧事活动噪音扰民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对未经批准从事殡仪服务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执法。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楚东医院已出具147万元正规发票并交局财务入帐,完成清退多报销小儿静脉输液费用445.18元。三是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全年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比例不低于总额的50%。
1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洪泽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经费支出票据,坚决杜绝局机关从下属单位支出经费情况。二是对段广辉、璩军等2人在赴京接涉军信访人员返程中,陪同信访人员在景点附近游玩,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陈军、胡长权、张正楼等3人借参加博览会之机,在安徽天堂寨景区逗留,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完成清退公款购买2筒竹筒酒300元。四是退还借用殡仪馆车辆,完善车辆加油记录台账。
13.关于“乱发津补贴情况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清退复退办人员重复享受通信费和通信套餐补助费9500元。二是完成清退2016年多发放工会福利费29200元,杜绝为参加工会活动人员普发提货卷。
1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重要指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为全区所有分散供养特困老人、低保老人、百岁老人购买养老服务,每人每月80元,年支出约160万元,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发放考核办法,为活动开展和常态化运营提供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引进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连锁化运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明确朱坝、黄集、蒋坝、老子山4个镇(街道)敬老院进行试点改革,充分利用闲置养老资源。四是强化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完善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考核办法,力促民办养老机构质效提升;为所有养老机构安装了简易消防喷淋和智慧安全用电监管系统,进一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
15.关于“以民为本理念树立不太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拆除了办公区域门禁,方便群众进出。二是已将养老服务科搬至一楼办公,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结合机构改革,设置了职能划转公告牌。四是调整了资金给付方式,一次性打包35万元给公交公司,实现优抚对象在洪出示优待证和伤残军人证均免费乘坐公交车。五是完善多样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助洁、助餐、助浴、助行、助购、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六是撤销了高良涧街道杨壹淇(公务员)同志兼任儿童督导员岗位,重新任命李凯同志担任儿童督导员,便于更好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七是对所有困境儿童逐个进行了电话回访或家庭走访,“童享生日”蛋糕卡已全部发放到每个困境儿童手中。
16.关于“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不够密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低保保障未能应保尽保问题的整改通知》、《关于开展攻坚脱贫兜底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并于8月初开展专项督查。各镇(街道)自查,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户再次排查,摸准底数,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申报;区民政局督查,通过省市区核对平台开展家庭基本信息核对和赴镇(街道)督查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与区信息办取得联系,获取相关部门的基本信息,设立专线,为高效、精准审核奠定基础。同时,与市局进一步沟通,加快市级层面的平台审核节奏,做到快核对、早审核、早救助。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严媛同志担任区儿童福利院院长,具体负责儿童福利院日常工作。四是督促服务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对为老服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回访制度,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质量;局养老服务科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抽查,比例为接受服务老人总数的10%,并将抽查结果与经费支付直接挂钩。
17.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洪泽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越城公墓之间账务往来进行核对,并按规定完成了账务调整工作。二是对招商引资企业和个人从越城公墓借款事宜,越城公墓已履行司法程序,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推进。三是由局分管财务同志对局机关、殡仪馆、婚姻登记处、募捐办报账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以个人名义办理存折或银行卡进行财务结算问题,实行转账支付方式。四是完成清退违规多领取出差交通和伙食补助费 16400元。五是由局分管财务同志对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变通列支情况。
18.关于“资产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洪泽区民政局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点,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对系统内公有住房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目前,共有2户占用公房,一户是郑家义,1985年转业至洪泽县民政局,2017年12月4日因病去世,未参加房改,现由其遗孀居住;另一户是费长付,1962年到洪泽县民政局工作,1985年去世,未参加房改,现由其遗孀居住。为此,待其房屋纳入拆迁范围且参加房改后,再由单位收回。三是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了《淮安市洪泽区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学懂学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化采购。四是由局分管财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财务支出明细,手续不齐不予报销。
1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尚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淮安市洪泽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发包制度。根据不同规模标准采用竞争性报价、合理价抽签、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实行阳光交易。二是清退了中福在线站点改造多支付511元工程款。三是对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编印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形成整改台账。四是通过公开招标,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了“淮安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已签订评估工作协议书,对公益创投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完整的整改台账。
20.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清退殡仪馆2016-2018年3名在编人员违规发放的特岗津贴18648元,督促殡葬服务部收入及时入账。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撤销越城公墓副主任周宗洪兼任会计岗位,招聘一名专职会计。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局机关从越城公墓支出费用。四是规范墓地销售价格,鉴于越城公墓是企业经营,应具备一定的裁量权,优惠额度不超过5%;原则上优惠额度不超过10%,超过5%须经越城公墓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五是由局分管领导对越城公墓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规范越城公墓零星工程招标程序,实行一项工程一次招标,坚决杜绝沿用以往中标单位情况。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较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全区规划的11处公益性公墓已纳入全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二是区民政局职能科室人员赴岔河镇交办桃园公墓违规建设整改工作,以书面形式下达了整改通知。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岔河镇政府加大落实整改力度,12月底前完成桃园公墓收回封存工作。
2. 关于“聚焦高质量跨越发展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通过公开招标,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了“淮安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机构,加快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等级评估、组织培训、组织孵化、项目培育等工作,力促全区社会组织提标扩面,12月底前整改到位。
3.关于“'三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已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为期一周的脱产执法培训;二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将去年进入民政局工作的一名同志纳入执法队伍;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区老年协会进行了行政处罚。下一步,邀请司法局人员对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凡新进在编人员全部纳入执法队伍管理,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10月底前整改到位。
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重要指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了民主议事协商、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三项制度”和村务监督相关职责制度。下一步,拟选取高良涧街道贺接村为“村民小组自治”试点,选取邓码社区为“楼宇自治”试点,待成熟后在全区面上推广。二是加强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宣传,组织实施了“移风易俗优秀家庭”“移风易俗优秀乡贤”“移风易俗优秀红白理事会”评选活动。下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三十优”评选工作,对社区工作法、协商民主、村规民约好的做法进行宣传,10月15日前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目标要求,放大整改工作效应,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围绕中心,强力推动民政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23412;邮政信箱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电子邮箱:hzqmzjbgs@qq.com。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党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