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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党委关于健康扶贫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4-23 17:09: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29日,区委健康扶贫专项巡察组对健康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2019年2月21日,巡察组召开洪泽区健康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会,在会上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3月11日上午,区卫健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健康扶贫工作分工,并对医政科和基妇科负责人进行调整。3月11日下午,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整改方案。3月13日上午,区卫健委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参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健康扶贫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认真讨论研究,拟定整改方案,确定了7项任务、13条整改措施。3月13日,正式行文印发了《区委健康扶贫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并于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区卫健系统健康扶贫专项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进一步细化了整改落实措施、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宗旨意识不强,部分政策落实迟缓”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对近年来省、市健康扶贫文件进行重新学习、梳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会同民政、医保、财政、残联、扶贫等部门重新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由区卫健委牵头抓总职能,在扶贫办的共同统筹协调下,细化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排出健康扶贫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例会,每季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会同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在对原20种大病患者进行专项救治基础上,新增10个病种纳入专项救治范围。

关于“宣传工作无人认领”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将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0种大病救治等健康扶贫政策重新汇总梳理,牵头统一宣传口径和宣传内容,通过在各医院窗口和各村张贴宣传版牌,发动家庭医生、村医主动走村入户宣传,将重新梳理后的健康扶贫内容加入扶贫办印制的扶贫台历等方式,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各镇、各村、各户,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三)关于“政策宣传与实施口径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牵头与扶贫办、医保局等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与医保部门统一了大病报销起付线和分段报销比例宣传口径,确保宣传口径与政策相统一。利用二季度“阳光扶贫”走访活动,要求全体帮扶责任人向建档立卡户宣传最新的健康扶贫政策,针对老弱病残、文化程度低的贫困户,要求逐一上门口头宣传,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全覆盖,贫困户知晓率达到100%。

关于“卫健委牵头抓总不力”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会同民政、医保、财政、残联、扶贫等部门重新制定了《淮安市洪泽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由区卫健委牵头抓总职能,在扶贫办的共同统筹协调下,细化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排出健康扶贫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例会,每季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于4月23日,在扶贫工作例会上,专门将健康扶贫纳入会议内容,并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

关于“职能部门间信息不畅”问题的整改

扶贫办牵头对扶贫对象进行重新摸底,重新更新核对了贫困人口信息,将信息及时导入医保、医疗救助和医院HIS系统,确保部门间信息畅通;实施“一站式结算”,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将人员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于4月4日实现了人员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自动弹窗提醒,入院时免收住院预交款,对门诊患者进行身份识别,减免门诊一般诊察费,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截止3月底已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患者1388人。

关于“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数据库信息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巡察组的要求,区扶贫办于3月4日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回头看”的通知》,一并下发了《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调整备案表》,结合民政信息大数据比对和逐一入户核查,核查出304条错误信息。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审计组核查和区扶贫办随机抽查,于4月3日下发了《关于再次开展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回头看”的通知》,对信息数据要求纸质档经各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截止4月15日,全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数据库信息不精准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内容及时在阳光扶贫系统中变更,待年底国扶网开通后及时变更到位。

关于“数据库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保“阳光扶贫”系统实时运行。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变更贫困户基本信息,确保系统情况与实际完全一致。二是加强“阳光扶贫”系统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对已在阳光扶贫系统修改的信息进行备案,待年底国扶网开通后,第一时间更新到位。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形式轻服务”问题的整改

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七个一”措施,即组织一次全面摸排,核实人员信息,了解人员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宣传告知,全面告知我区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签订一份签约协议,免费为低收入人口办理家庭医生初级包项目;发放一张联系卡片,通过发放家庭医生团队联系卡,便于家庭医生与低收入人口之间的联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全面了解身体健康状况,并针对体检结果实施有效干预;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完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确保建档立卡户健康档案全覆盖;每月一次随访服务,通过门诊诊疗、上门服务或电话随访等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的定期随访工作。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牌制度,在每户门前张贴家庭医生签约牌,公示家庭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目前已印制完成,正开展张贴工作。

关于“村医力量不足,存在‘签而未服’、‘服而不细’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按照《洪泽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进推进“1名龙头医院医生+1名镇卫生院医生+1名村医+多个成员”的“1+1+1+X”服务模式,目前区人民医院已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实施细则,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一体化建设内容。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卫健委基妇科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契机,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查工作,并重新拟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签而未服”、“服而不细”等问题,按相关职责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不能充分发挥效益”问题的整改

调整和完善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明确财政资金对签约服务工作的补助政策和使用途径。在经费分配上,提高家庭医生及团队经费补助比例,并明确补助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以此调动家庭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让签约服务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十一)关于“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未达到应有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医保局、民政局及时对接,将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救助信息及时提供给人寿保险、人财保险公司,确保数据正确无误。二是对保险公司投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投保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投保结果进行审计,确保投保精准、应报尽报。三是结合省、市扶贫调研走访,上报了洪泽区扶贫办《关于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群体政策支持问题专题调研报告》,已提议将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与建档立卡户同享医疗保障政策待遇,扩大受益范围。四是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门槛费已从2018年调整至5000元,比市级层面设定的门槛费降低了5000元。经测算,赔付率约为83.89%,既扩大赔付范围,又保持赔付率在合理范围,做到风险可控,此做法得到市扶贫办领导的高度认可

十二)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双流失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收支结余的60%用于绩效发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减少人员流失情况;二是加大人才招录力度,参加省统一公开招录基层卫生人才工作,4月27日开展省统一进编考试,6月拟对今年新毕业的10名洪泽籍定向培养医学生开展公开招聘;三是开展农村定向培养,今年拟计划培养8名医学生,计划已上报至省卫健委;四是积极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头经费进行重新核定,能够按照实际在编人员足额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头经费,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与人头经费分开测算,人头经费用于保障基层卫生人才的工资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收入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卫生人才薪酬待遇,在待遇上留住人。五是积极争取医保部门按照医保基金总额的30%比例足额分配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经费,推进基层首诊,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目前两项建议已于4月23日在区扶贫工作例会上提出,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拿出具体措施和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十三)关于“村医队伍年龄偏大,后继乏人” 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对村医收入情况、人员情况进行重新摸底,拟提出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建议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二是推进“镇聘村用”,研究制订 “镇聘村用”政策,开展村医公开招聘工作,录用村医由财政保障村医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其他通过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偿,提高村医待遇,从源头上解决村医后顾之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落实,我委健康扶贫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们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始终把健康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更加自觉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深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整改开展现场察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三是强化持续整改。对需持续整改和难整改的基层人才问题,开展充分调研,拟订基层人才激励措施和保障政策,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提升人才竞争力,解决留人难、招人难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0921007;电子邮箱yzk80921880@163.com。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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