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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4-23 17:05: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开展巡察工作。2019年2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委第巡察组严肃中肯地指出委农工部(扶贫办)存在大方面20项问题清单。委农工部(扶贫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统一思想共识,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思想共识,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整改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这一重要政治任务上来,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梳理分解,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履行整改责任。2019年2月12日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领导班子集体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领导对履行整改落实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会同责任科室认真谋划整改措施,形成上下同心协力、步调一致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和责任。2019年2月14日,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又召开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确定7项任务、54条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洪泽区委农工部(扶贫办)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洪农党发〔2019〕3号),围绕委第巡察组反馈的个方面20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54条。明确了各个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深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区委农工部(扶贫办)以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巡察整改与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具体业务工作协同推进,与实现农业农村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相互贯通。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从源头上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产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中心工作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9年1月2日认真组织学习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达到鼓舞士气、提振精神,凝聚人心作用,深刻领会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对标高质量、推动大提升,矢志不渝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的精神要求,开展好以改革创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保险规范创新发展、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和创新扶贫方式等为主题的农业农村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理论基础。       

二是围绕中心,认真谋划农业农村工作,建议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筹备召开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农经站、农技站主要负责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涉农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的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情况和2018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签订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状。

三是制定2019年扶贫工作计划和季度扶贫工作例会方案,2019年3月4召开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人、扶贫专干、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的扶贫工作例会,总结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和布置2019年工作安排,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向区领导随时汇报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工作上注重随时随地通过电话或QQ、微信等现代网络形式加强与市主管部门领导沟通协调,必要时当面向上级汇报,推动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贯彻上级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93月15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着重分析2018年市、区对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在补短板上下功夫,对重点项目加强跟踪、督促推进。

二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每个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在思想上有目标意识,在行动上有完成目标责任担当。出台《区农业农村局行业(条线)工作要点》,将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工作明确专人主抓,力争2019年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19年度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尽责尽力,有诺必践。

(三)关于凝聚发展合力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整体意识,促进工作融合。随着机构改革开展,区委对原农工部和扶贫办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的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发展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原主要领导一度牵头抓总力度不够,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足局面得到切实改变。原农工部、扶贫办与其他转隶单位整体一盘棋思想,协作与融合得到了加强,共同探讨研究强化扶贫开发有效措施,提高各科室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度。

二是在2019年2月16日召开一次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分析查找自身不足和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使班子成员接受一次深刻的党性的锻炼,达到增强团结、凝聚发展合力,增强大局意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是开展了一次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科室负责人随时掌握科室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增强紧密联系,树立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不图名、不争利、不谋权,营造团结共事、干群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氛围。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区委宣传部对党委党组学习计划要求,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二是转变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学风,统筹安排学习内容,明确每次学习重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微信群、学习强国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学习阵地,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

三是“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与工作紧密联系,常态化利用每周例会、学习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以致用。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坚持学以致用,真正实现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见真成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锻炼党员干部讲正气、讲原则、讲修养的党性能力。

关于思想舆论引导不得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领导班子集体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总结1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研究、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

二是在2019年2月15日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达到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对干部职工的侵蚀和渗透的目的,为实现农业农村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三是成立突发新闻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管,研究出台《网络正面思想舆论工作引导办法》和《突发新闻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和外宣舆论引导工作,准确把握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和外宣舆论引导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突发新闻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时刻保持对事态信息的第一时间获知掌控。

四是立即更新政府网扶贫办链接内容,今后对一些陈旧信息进行及时维护更新,做到不光重信息发布还要注重解疑释惑

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了一季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杜绝研究党建工作存在搭便车现象。

三是切实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到工作计划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杜绝支部专职委员变动频繁,且缺乏有效衔接,工作有推诿现象发生。

关于党内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党课集中学习,开展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等活动按照规定召开了一党员大会、组织一次党员党课集中学习,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关于2019年“三农”1号文件解读的专题党课,坚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2、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定动作不走样,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议事决策研究讨论时,每个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再集中意见做出决定,确保每一次会议有专人记录、记录簿专人保管。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今后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淮安市洪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规范干部提拔流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干部工作规定进行酝酿、推荐,切实做好民主测评、干部考察等工作。严格规范完善股级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到履职档案保存完整。

(九)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研究出台《内部管理十项制度》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台账管理。对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餐消费全部实行“一餐一申报”,确保所有招待均有台账记录。同时严格控制公务、商务接待,所有公务、商务接待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人数、陪客人数和费用。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核手续,在填写公务、商务接待申请单时,必须注明来客人数和陪客人数,并附详细菜单后履行相关手续报帐。办公室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合理使用的原则,做好公务用车审批、派遣和使用登记工作。  

三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既领取伙食补助又报销餐饮费、既享用公务派车又领取市内交通补助等情况,对当事人提出批评教育,责令退回多报金额结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报销相关手续,从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关于部分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分管财务领导按照预算会计科目要求,合理把握经费列支渠道,按照省、市、区文件精神,一切商务、公务接待一律严禁用烟,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类酒类饮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分管科室负责人已与经办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对需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或服务,必须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并保存好相关采购材料。按照洪财发[2018]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强化采购人员责任,对应按规定需要政府采购,而不进行政府采购的或不按规定程序采购物品的,一律不予审批报销,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单领责、照单履责,增强“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今后干部作风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相关要求,通过警示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予以教育和纠正。2019年2月15日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三不”典型案例通报和机关作风明查暗访情况通报的教育学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提升警示教育质量,把警示教育、专题教育融入日常,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2019年3月29日将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带到“德园”接受警示教育,通过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管厚爱,注重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运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是以坚决态度开展“三不”整治活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学习教育,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提升工作执行力。

十三关于“‘中梗阻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问题,剖析反思。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巡察问题认知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特别是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撰写书面反思剖析材料。

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学习教育,主要学习《全区政府系统“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即洪政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着力统一思想,努力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不断强化勇于担当、创新创优的意识。切实解决执行力不强,效率低下突出问题,增强干部职工集体意识、大局意识,杜绝对上不负责、对下不服务,各自为阵、互不买账情况发生。

三是2017年拨付经济薄弱村厂房租金拖沓办理等情况在不同会议上多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

十四关于庸懒散拖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党建办,整治“庸懒散拖”问题,进一步规范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加强作风督查和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打通思想关节,让其认识到庸懒散拖危害和勤勉敬业的必要性,树立朝气勃勃、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提高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彻底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问题。

二是对一些基础性工作如文稿起草、报表填报、项目申报、文件保管等常出现低级错误、涉及兑现商铺壮村工程千万元资金拨付的区领导批示竟然丢失,以及不愿吃苦等情况在不同会议上多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确保以后不发生类似问题。

十五关于项目实施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一事一议项目出现第一名不中标且不说明原因情况,完善材料,书面说明原因存档。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项目建设和购买服务的招标程序,坚决杜绝未公开招标,或不组织竞争性报价,而直接发包等现象。

三是与审计部门联系,凡项目峻工经验收后组织审计,再按审计价会同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

四是在今后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内容和手续的审查。

(十六)关于项目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检查指导力度,深入项目现场检查指导,着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实施方案与初始方案一致。2、加强对项目验收和资金付管理。项目验收后,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按时拔付项目资金,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关于少量项目资金难下达”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区政府网站公示项目申报指南,提升经营主体对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八)关于“扶贫工作统筹推进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区委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例会,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办。

三是加强与市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和镇(街道办)、村居衔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项目管理与监督实施上。

四是帮助基层研究排查项目。

五是解决部分扶贫项目资金长期趴窝”问题,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十九关于“扶贫项目效益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管理扶贫项目,研究出台《洪泽区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洪泽区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全方位加强扶贫资金项目运行管理。

二是对所有已实施的项目,排定收益分配计划,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所有入库项目均设定绩效目标,扶贫项目收益率均达到6%以上,不足6%部分由镇(街道)财政负责补足,确保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扶贫项目资金效益。

三是督促12个扶贫项目产权证办理并向各镇派发交办工单

二十关于“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村(居)申请、镇(街道)审核、区审批”的流程建立项目库,所有的项目通过项目评审组评审、区政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公示后入库。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今后将加强项目评审、验收、审计工作,杜绝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委农工部(扶贫办)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紧们紧盯住整改重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使全体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不放松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后实际,以完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思想教育,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增强整改成效运用促发展。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各方面工作,坚持在整改中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促进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7209236电子邮箱 hashzqnw@163.com )。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19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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