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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洪泽区水产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1-15 11:04: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9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水产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水产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共指出6项17个问题,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水产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和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讨论整改措施,多措并举做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区水产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洪任组长,刘洋、王兴元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单位、重点工作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全体人员参与做好整改的工作机制。水产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水产局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形成整改方案。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落实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入脑入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党员学习中存在的流于形式、方法单一等问题。注重学习实效,加强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有学习计划,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突出民主生活会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的检查督查力度,对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

提升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问题导向上再突出,查缺补漏,认真梳理问题,坚持精准施策,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加强局内部网络平台管理,出台了局网络平台管理办法,提升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关于“落实中心工作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对照目前工作开展情况,逐条分析解剖,主动找差距,找不足,找问题,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的原因,研究提升的方法和措施,将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今年在区综合部门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中位置提升。

(五)关于“不作为、缓作为现象还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深入查找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任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好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切实解决责任缺失、不敢担当问题,在水产系统形成一种“敢为、愿为、会为”的浓厚氛围。

(六)关于“项目资料造假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由局党委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局涉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立项评审、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七)关于“选拔任用程序混乱”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制度,分管人事和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相关档案核查和管理。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

(八)关于“研究人事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特别是在研究人事会议上,做到会议记录详实,程序规范,材料完整。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与干部教育培养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吏要求扎根基层,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九)关于“考察材料逻辑错误”问题的整改

责成渔政监督大队对该次选人用人方面出现问题进行“回头看”,书面汇报了出现问题原因,并对出现问题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人选实绩、考察结果、选拔程序“四个公开”,不断提高选拔任用程序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由局党委办公室提前征集党建工作议题,由局党委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建立“三会一课”报备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活动要求,开展流程和记录、台账等必须规范、完整、真实。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对发展党员过程存在问题进行了检查,向局党委书面说明了问题原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增强抓好党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资料管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二)关于“违反规定换届选举”问题的整改

撤销水产良种场党支部违规的选举结果,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进行重新选举,并对该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水产局企业支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应到党员人数错误问题向局党委做出书面说明,并给予该支部负责人提醒谈话处理。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换届选举等业务进行了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操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等内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能力,确保在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合规合法。

(十三)关于“违规公务接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对公务接待违规、超标准接待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参加接待人员退回了超标准部分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不得入账报销,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

(十四)关于“存在履行党内职务违规领取报酬现象”问题的整改

相关人员退回了违规领取的报酬,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执行津补贴等发放规定,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擅自发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十五)关于“渔政执法违规”问题的整改

加强渔政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手续办理,严格管理没收财物,详细做好相关台账,做到执法严谨,处理合规,台账详实。通过建章立制,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切实强化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

(十六)关于“报批手续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公款私存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项目中的采购严格实行采购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定期对局下属单位和涉渔项目实施部门进行财务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坚决严肃查处。

(十七)关于“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责成渔政监督大队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审核、支出等进行“回头看”,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支出审核程序,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水产局党委将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用整改成效扎实推进水产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担当,始终把问题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系统上下,将始终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摆在重要的位置,坚持把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贯穿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纠正。

二是紧盯不放,确保把问题整改成效长期保持。严格执行整改过程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长期坚持,紧盯不放。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是切实运用,坚持把整改成果落到具体工作。坚持把整改成果落实到今后的每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的以整改要求做好为民服务、涉渔项目实施管理、渔业执法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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