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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8-20 11:48: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314日至4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85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六项47个问题,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全面接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迅速组织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党工委就反馈意见开展了专门的讨论,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为更好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周海滨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加奎同志为副组长,党工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压实各位分管领导和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做强方案,督查推动。将巡察整改意见逐条分解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带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初稿,要求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成效指向明确。初步方案经党政办汇总后,向所有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修改后报党工委会议研究,最终形成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在半年和年终测评中,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现将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开发区党工委‘四个意识’不够强,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践行‘五位一体’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全面、协调发展不够,开发区目前还处于工业集聚区层面,第三产业布局谋划不够,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不够 ,产城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1)组织召开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8个高质量发展)等12篇重要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参加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政治认识和发展理念。(2)根据开发区实际,邀请了新加坡邦城规划设计院,为开发区高质量、高规格地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3)开发区已确定了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东区文创新城项目、临港产业园项目、金诚智慧产业园项目等规划。针对规划建设工作推进较慢等情况,调整和加强了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力量。(4)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全面提速。

2.关于"落实区委打造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决策部署统筹谋划不够,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6月份已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开发区设立产业基金问题,重点推进和扶持高端制造企业,对细节问题开发区召开了3次讨论会,邀请省国信、金茂投资等多家基金公司来洪洽谈,产业基金的设立正在报批过程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新签约、开工了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新开工高端制造业项目4个;召开低效企业质效提升工作会议,加快低效企业置换、破产、提升工作进程,完成低效企业置换16家。

3.关于"对污染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化工企业整治未完成达标"问题的整改。

1)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常态化执法检查。(2)对列入"升级一批"的化工企业,配合经信委督促企业做好工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开展化工集中区和化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列出了存在问题清单,提出了整改要求。(3)年内完成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建立在线管理平台,强化企业废气治理监管。(4)建成投入使用"一企一管",对所有化工企业排污水进行实时监控。经过治理,企业排污基本做到达标排放,废气扰民投诉大幅度降低。

4.关于"上一任党工委班子不够和谐,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现任党工委领导班子工作整体合力不高,班子成员分工交叉,责任不够明确,个别领导工作缺乏热情"问题的整改。

1)建立了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每季度邀请领导、专家学者为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授课,强化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学习研讨,从思想宝库中汲取知识、提高思想认识。(2)根据现有班子成员的工作特点进行了重新分工,除挂职领导外,按照"三转"要求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外资外贸工作、财税工作由专人单独分工,不再交叉。(3)建议区委对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遴选一批活力强、干劲足、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开发区党工委班子,目前区委正在对人员进行调整。(4)建立了外出学习机制,安排开发区党政领导分批赴广州、上海、重庆等地学习开发区商务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查找党工委班子成员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领导能力弱化等问题。(5)开展了半年述职和测评工作,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交流工作谋划和部署,激发工作热情,增进相互了解,强化相互支持,形成班子整体合力。      

5.关于"党工委会议不严谨,存在党工委一次会议议题太多和非党工委委员参加党工委会议问题,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代替党工委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规范了会议方案,对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了严格区分,明确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包括组织人事、招商决策、规划发展、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明确参会人员为党工委委员,汇报人列席。增加党工委会的开会频率,每月至少23次,比上年增加了60%,有效的减少了单次上会议题数量,每次上会议题控制在30个以内,比上年的单次会议平均量减了35%以上。

6.关于"以党建统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意识不强,重经济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党建工作存在应付检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了《洪泽经济开发区跨越目标发展管理办法》和《2018年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值皆为100分,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占比、同部署、同计划、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按规定进行严格奖惩。召开了党工委会议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发区党建工作,开展党建"回头看"活动,对在回头看中发现的笔记要素不清晰、小组会质量不高等问题,由党群工作部制订了整改方案,加以整改落实。把抓党建的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

7.关于"主要领导注重当前工作和具体事务,未来长远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1)对开发区现有班子进行了分工优化,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在分工中明确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规划。(2)已与上海、南京等地研究院接洽,修订环评,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聘请新加坡邦城规划设计院专家高标准制订开发区5年发展规划。

8.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存在虚增税收等弄虚作假问题"问题的整改。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研究,组织学习了相关财经工作文件,强化对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开发区财经局已实行财税例会制度,建立动态税源台帐,将税收征管目标分解到园区各实体企业,并细化分解到税种、项目和月份,合理监管企业税收动态。通过网格管理机制,组织企业挂钩人员摸清企业税源底数,坚持依法治税,开展税源分析,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9.关于"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重经济指标轻意识形态建设,会议研究少"问题的整改。

对照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要求查找不足,有计划地进行整改落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清单,同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文件,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开发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进行奖惩。

10.关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不具体等"问题的整改。

压实分管领导的履责责任,目前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党工委委员,修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序时化、具体化。

11.关于"班子成员履责意识谈薄,普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招商引资、轻意识形态’思想"问题的整改。

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工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 责任。同时在组织生活中已经加重了意识形态学习和讨论的比重。

12.关于"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各责任人具体责任不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缺乏硬性约束"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开发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纳入干部考核考察内容。正在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汇报、分析研判、督查考核、追责问责"四项"制度。

13.关于"未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缺乏具体抓手"问题的整改。

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以上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全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7月初开发区党工委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了上半年工作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提出要求。

14.关于"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招商引资、工业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灵活运用微信平台、企业工作群等加强意识形态的宣传。

15.关于"缺乏政治敏锐性,将招商四局改为招商六局,属于唯心论行为"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上级文件精神,优化招商工作人员分组,根据招商工作实际,精准定位,调整设置原五个招商分局改为三个招商组。组织所有招商的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了一次专题研讨,加强党性锻炼和教育,坚定理想信仰。

16.关于"理论学习走形式,中心组学习、党员政治学习不正常,学习方案不完善,学习记录不规范,工作人员学习笔记内容不一致,调研报告造假"问题的整改。

根据调整后的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迅速调整理论中心学习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2018年洪泽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8个高质量发展)等12篇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季度检查机制,每季度末由党政办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党员政治学习情况进行督查通报。6月底党政办对二季度中心组学习进行了督查,共发现3人笔记不全、要素不清,对上述人员进行了内部通报。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薄弱、基层党建不强、党工委班子活力不够等问题,调整了2018年洪泽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学习方案,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入心入脑。

17.关于"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大厅电子显示屏长期只宣传招商信息,未见宣传思想教育内容"问题的整改。

已经增加了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工作群等载体加强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上级党委精神等内容宣传。建立了《开发区阵地宣传工作制度》,对思想宣传和经济工作内容两者之间的内容做硬性1:1约束,做到党建和经济同等比重。

18.关于"自行在招商局下面增设招商分局,党群工作部、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机构未按编制部门要求及时设置和配备人员"问题的整改。

结合招商需要和人员特点对现有招商人员进行重组,分别主攻不同区域和行业,形成招商合力。加强人员招录和选调,对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和综合执法局人员进行选配,计划8月份到岗。同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尽快完成对党群工作部、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配置,部门负责人已经选配到任。

19.关于"混岗混编问题突出,借用区内在编人员5人,借用下属企业18人,全额编制和自收编制在开发区内设机构混合使用"问题的整改。

向区编办协调区内5名借用人员关系,争取尽快转入开发区,不能调入的将其退回。13名竞聘成功的下属企业专职人员一律回各自所在企业工作,对其他借用的下属企业人员正在履行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2年,2年期满后回归各自企业。同时还明确下属企业职工薪资发放全部由各自企业承担。

20.关于"选拔干部不规范,存在‘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和选拔干部研究"走过场"问题,存在非班子成员参加研究讨论干部推荐人选并表态"问题的整改。

目前党工委会议已经严格执行了书记末位表态制,非党工委委员不再参加党工委会议,今后继续坚持和完善。在推荐干部时严格按照干部工作规定程序进行酝酿、推荐,根据干部选拔条例规范各个环节,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民主测评、干部访谈、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并严格界定参加研究讨论干部人选的范围,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记录。

21.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存在个别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退养、调离人员关系留在开发区‘保身份’问题,存在改任非领导职务离岗退养又回来上班并参与班子分工问题"问题的整改。

1)解决好人员离退岗问题。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已离岗退岗人员后续管理工作,并向组织部与人社部门进行了报备。党政办正对离退岗人员进行排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回岗工作。(2)做好保身份人员调出处理。向区委组织部作了专题汇报,对关系在开发区但实际已到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要求办理调出手续。(3)合理安排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根据干部工作规定和班子现状合理进行工作安排,理顺分管和牵头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22.关于"干部工作不严肃,目前运行的7个职能机构仅有4名行政编制人员,党建、纪检监察以及组织人事等重要工作均由非行政人员承担"问题的整改。

严格岗位匹配,按照新机构编制方案,已调整两名公务员身份的同志充实到党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工作一线,正在上报增加行政人员。

23.关于"人员招录程序不严谨,存在采取班子会议直接研究和随意放宽招聘条件招录等"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洪泽经济开发区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严格根据招聘管理办法对人员进行招录,同时规定了国有企业招聘相关人员时,由国有企业自行牵头,按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合理制订招聘简章。

24.关于"公司设置不严格,设置44个国有公司,实际只有两个正常运行,并存在一人担任数个公司法人代表"问题的整改。

根据各公司的运营(融资)需要,已注销12家没有运作的闲置国有公司,由监管办统筹,对担任2个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共调整16家企业。

2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活动次数不够"问题的整改。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即知即改,严格落实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安排专人对"三会一课"进行规范记录,规定每季度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将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分,并进行通报。经整改后,"三会一课"在频次上达到了规定要求,较去年同期增加50%以上,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增加上党课授课议程,并进行专门的党课记录。

2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存在查摆问题不准、原因分析不深、整改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对党工委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不准、原因分析不深等情况,开发区党工委要求各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再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76条,相互批评意见27条;对原已查摆出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要求8月下旬全部整改到位,对新查摆出的问题已条目化制定整改计划,并加快组织整改工作。

27.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换届、发展党员不规范存在补记党小组活动记录"问题的整改。

认真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等规定动作,优选项目,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创优。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发展党员审查把关工作,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坚决杜绝"带病入党"现象发生;坚持通过走访工作单位、与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的、多角度的了解,切实增强对发展对象的深入了解。按照本次巡察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党员冬训等组织生活。并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结果,对长期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支委,已按照组织程序对支部进行换届。对补记党小组活动记录的支部,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共对非公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6人。

28.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机关支部每半年收缴一次,个别企业支部一年收缴一次"问题的整改。

已对下辖所有支部进行了一次缴纳党费的动员教育,要求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目前正积极探索建立网络支付手段和方式、建立党员公共微平台。

29.关于"在开发区2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中,7个党支部没有党员,3个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均不在开发区,7个党支部党员少于3人,存在‘空壳支部’"问题的整改。

开展"千企行"行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辖区417家非公企业再次进行了摸排,对非公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解决,全面开展整顿工作,通过成立2个企业联合支部,对企业流动党员,支部人数较少的党员关系转入联合支部,对7个空壳支部进行撤销,对软弱涣散党支部进行整顿或合并,集中组织换届改选工作,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

30.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资金支出不经会议研究或主要领导先签字支付,后开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目前对重大事项和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要求执行,严禁支出后补上会情形出现;严格财经纪律,建立报账员制度,每个部门设立一名报账员,对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好报销第一关。

3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存在自行设置奖项、违规发放奖金、配套发放奖金问题;存在工会费拨付、使用不规范问题,存在变相给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发福利问题,存在下属单位定期定额发放加班费"问题的整改。

1)对开发区内部设置的相关奖项,由财经局牵头根据新的政策规定予以规范,排查近三年奖金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奖金正进行追回,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由纪工委牵头不定期对财经局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邀请区纪委领导对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洁纪律意识等进行专题培训。(2)严格按年初预算拨付工会经费,依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 规范了工会资金拨付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规范工会经费财务报销及审批手续,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及标准合理使用资金,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3)责令相关公司停止发放工作人员加班费,对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违规发放的加班费进行了清退。监管办已统一制定《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取消了企业统计人员福利。

32.关于"违规建立‘保证金’制度,存在11配套变相发奖金问题,甚至存在个别人员临时补缴、单位代缴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对保证金设置情况进一步作了统计分析,确保今后没有惩罚机制、没有上级批准的保证金,不再设置,对设置的,坚决予以清退整改。清理了自2015年以来的保证金,对没有文件依据的保证金进行清退,目前正在陆续收缴。

33.关于"违规支付相关费用,存在为职工购买家庭财产保险、购置工作服、支付招商通讯费问题,存在违规返还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的整改。

对公款购置的工作服,因为工作需要方才购置,副科级以上每人每套承担400元,已收回个人承担款项。财经局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财务支付流程、规范相关费用支出管理,对无政策依据支出,坚决不予列支。定期进行各项检查整治。停止支付招商通讯费,下一步将对招商专项经费进行规范使用,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财经局牵头制定土地出让金拨付流程,根据财政预算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基金类财政收支规定科目进行收支管理。严格按照国发〔201462号文件精神,对约定年限的优惠政策,严格审核税收和土地奖励依据,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34.关于"执行制度变通、变异。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手续不齐全问题;存在自制"邀请函"代替公函接待、虚假申报单、事后补申报、超标准、超陪客人数接待问题;存在假借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问题;存在随意赠送土特产、接待用酒台帐不清问题;存在差旅费报销混乱、多报出差补助问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的整改。

 建立了财务内审制度。以半年为周期,进行互审,7月份开展了上半年财务内审,在内审中发现部分国有公司没有严格地按照报备制度,报备相关支出,在要求完善手续的同时,对国有公司全部会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严格审核接待报销资料,加强公务接待依据(原始资料)的审核工作,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单、事后补申报、超标准、超陪客人数接待问题。对在巡察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完善手续。已完善差旅报销审批流程,发现多报、重报、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提交纪工委处理。立行立改,退还被占用车辆,根据全市公车管理办法统一制定国有企业用车规定,根据国有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派车,做好派车台帐备查,开发区机关不允许使用、占用下属国有公司车辆,并将公司车辆纳入本次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车改范围,进行车改。出台了礼品采购使用办法,规范礼品采购使用。严格接待管理,对每一笔接待,纪工委根据申报情况,随机现场抽查,做好现场抽查的留痕工作,对以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名义,进行变通公款吃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35.关于"公务接待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预算、挤占其他经费"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年中补充预算中有的,才能够列支。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和招商引资项目预算的编制,从6月份开始,对接待进行了严格区分和控制,要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事前一律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廉政系统申报。下一步由财经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追加有审批,规范审批流程,科学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按规定对接待费用进行压缩。

3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帐户清理不到位,目前仍有各类帐户141个,存在帐户间资金频繁内转,单位帐户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问题;存在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未参加政府采购问题;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及‘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

按要求做好帐户清理,对于无信贷关系的银行一律销户,减少账户间资金流转,已对22个国有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注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定期开展自查互审,对未经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不予入账。同时已对公有资金转入私人帐户的执行人和批准人进行了岗位调离。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对公司经营收入和此部分收入转为财政性支出业务,统一纳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从预算的非税口径列收公司上缴利润或代管国有资产租金收入,并从预算口径列支相关支出,杜绝"坐收坐支",规范预算管理。

37.关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专户不专’、未实行单独核算"问题的整改。

邀请区财政局和证券公司专家为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职工的工作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了专户管理,做到资金用途与专户性质一致,并实行单独核算,建立专户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调度、使用专户资金。

38.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存在项目先建后批,部分项目调研、勘察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国有资金损失问题;存在串标、规避招标、未招标问题;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收取有关费用问题;存在建设单位人员领取评标费问题;存在个别工程档案丢失、部分工程档案不全"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了工程监管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对工程重点工序、关键节点由纪工委全程参加监督,加强过程监控,确保督查到位;(2)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坚决杜绝先建后批现象,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确保国有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3)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对工程招标中已发现的3起串标行为及时上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肃处理;(4)完善了工程款支付制度。加强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坚决杜绝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票据不合法等违规支付现象;(5)加强了工程档案管理。按照"管工程必须管档案"的原则,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建立档案收集名录,确保资料完整齐全;(6)严格人员管理,在2016-2017年间领取评标费的人员,已由纪工委进行了约谈,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今后不发生该类情况,并退缴评标费用。

39.关于"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不到位,没有构建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简单要求多,具体落实少,2015年没有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记录;存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责任清单、季度工单等党风廉政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等造假"问题的整改。

1)按照党工委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党员干部尽责遵责的原则,制定自上而下的监管制度,定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管理体系,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责任清单和季度工单,规范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3)对出现责任清单、季度工单造假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已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区纪委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拟问责2人。

40.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缺乏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履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履责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次数偏少"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检查机制,明确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已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12次、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累计27次。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到位,建立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记录履责纪实,将履责记实纳入检查范围,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做好各项工作的留痕,将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41.关于"纪工委书记‘三转’不到位,仍然分管其他工作,并越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

纪工委书记除纪检监察外,不再分工其他业务工作,并聚焦主职主业、勤勉尽责,按要求严格履职。

42.关于"缺乏监督意识,对同级党工委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不力;对‘五项重点权力’运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监督不够;没有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廉政风险排查"问题的整改。

纪工委结合财务互审制度,做好审计结果利用;严格落实"五项重点权力"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建立台帐,并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7月份纪工委对重点、热点岗位进行了梳理,将规建局、财经局等纳入廉政监管,同时还建立了开发区廉政风险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

43.关于"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力,开发区在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方面发生变通、变异情况,纪工委没有实施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将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务互审的重点内容,目前纪工委、党政办已组成联合监督组,不定期对开发区机关和下属单位违规吃请及差旅费报销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44.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20152017年没有自办案件,对11名被问责人员全部采取书面检查方式;电梯产业园项目造成近千万元损失,产生不良影响,纪工委没有提出问责建议;存在不愿执纪、不敢执纪"问题的整改。

建立月度汇报机制,坚持每月听取纪工委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坚决配合区纪委对电梯产业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纪工委加大自办案件和问责力度,近期问责处理5人,其中1名副科级干部报请区纪委问责。

45.关于"开发区党工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重视不够,园区内企业质效提升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方式较为单一,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成立了质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工作通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召开了质效提升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将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建立低质效企业数据库并设立5亿元以上产业发展基金助推企业发展。今年已完成置换,提升低质效企业16家。

46.关于"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思路不宽、担当不够、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组织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学习先进开发区商务发展理念。党政办牵头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共梳理出历史遗留问题4个,待领导班子调整完毕后,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解,实行包案处理。

47.关于"政企不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总公司长期未设置岗位和安排具体人员,公司日常运行和相关事务由开发区内设机构承担,聘用的16人全部被安排到开发区其他内设机构工作"问题的整改。

投资发展公司、工业园区总公司和润洪担保公司8月底前全部搬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办公,13名企业专职人员配备到位。因业务量大等特点,下半年计划再招聘一批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目前办公地点正在装修,投发公司、润洪担保公司职业化经理人正在招聘中,理顺工作关系。目前规建局、财经局等职能部门承担的投发公司、总公司相关业务,逐步由国有企业具体实施开展公司业务,后期职能部门平稳有序退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紧抓不放,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下一步,将对仍需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弥补缺失,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推进。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开发区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助发展,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01103;电子邮箱:hzkfq@126.com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2018810

信息来源:德正淮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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