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三河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2018年1月31日,巡察组向三河镇党委公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
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全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强化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三河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27个整改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人,并限定整改期限。
(三)督促整改落实。镇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对措施落实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理论学习规范化水平,促进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四次。
三是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四是完善镇村两级宣传栏十九大宣传主题板块,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果。
2、关于“规矩红线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规范税收平台运作,杜绝虚增预算收入、虚增外资外贸交易等违规现象发生。对已到期的贷款需要续贷和以后需要贷款的企业,镇政府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强化清欠领导小组工作举措,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对质效好的企业,要求抓紧还款;对还款困难的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对无法清偿的企业,抓紧启动司法程序。针对扶贫资金投资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针对长河小区等遗留问题,专门成立了账目清理、信访维稳、起诉追偿等三个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目前长河小区立案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协助律师完成长河小区所建房屋现场查验,合同、协议收集,图纸分析及工程总造价等费用的核对工作。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请求支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身上有责任。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理论武装不断深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三是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书记上专题党课3次,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4、关于“发展思路不够清晰”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特别是区委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目标和“南部片区融合发展”理念,加大融入措施,高点站位、长远谋划和思维创新。3月30日,在新华日报第8版刊登了《洪泽三河:产业支撑乡村振兴大业》专稿。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招商选资、招大引强,力促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招引工业服务业项目9个;加大项目帮办服务力度,确保项目早签约、早竣工、早投产,对紫山食用菌三期工程全力帮办,责任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按照序时进度进行督查推进。
三是抓好镇区统筹。继续在推进原共和、三河两镇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充分整合固有资源,加强机关和村居干部在思想、工作、情感上的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促发展、同心协力抓经济的良好干事氛围,一季度开票销售位列全区第三,入库税收位列全区第一。
5、关于“精准扶贫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工作。
二是出台了《三河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推动精准扶贫有效落实。
三是对2012年至2013年长堤居委会、八里居委会等5个村居投资未收益情况进行核查。经查,合同从2014年5月签到2019年5月,2015年租金免收;2016年、2017年收取租金19.2万元,其中抵充承包商设备费用8.6万元,剩余10.6万元上交镇财政抵充往年亏损。
四是扎实开展“三进三帮”和“阳光扶贫”工作,从精准识别、分别施策、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结对帮扶1021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
6、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强”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注重招引质态好的环保企业,形成绿色发展动力。新落户企业均须通过发改委立项、环保评审,方能签约实施。
二是加强环境整治。继续做好“263”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坚持“五位一体”长效化,确保村庄环境整洁美观。同时加大对镇区主干道的整治力度,寻求区交警大队进行执法行动的同时,增设交通标识牌10个,确保秩序井然、降低噪音。此外,加大420省道三河路段建设推进力度,争取早期建成,分散车流。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设立监督热线,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三不”现象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成效。
7、关于“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对党忠诚,用全面从严治党理念武装头脑。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重点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成立了七大作战组,进一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镇(街道)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暂行办法》(洪委〔2016〕143号);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民主决策,重要事项必须议深议透,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9、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析原因,找准对策。
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起到“红红脸出出汗”作用。
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使命意识;四是召开镇作风建设暨“三不”专项整治会议,重点整治站位不高、口号落实、畏首畏尾、好人主义、脱离群众等五类现象,提升干部精气神。
10、关于“债务风险隐患较大”整改情况
我镇认真梳理偿还政府债务,截止目前,已兑付本息801万元。今后我镇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月逐步清偿,确保只减不增。
11、关于“财政支付工程款压力较大”整改情况
我镇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方争取,截止目前,已兑付工程款805万元。下一步,我镇将加大招商引资,加大规上企业培植力度,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开源节流,严格控制其他方面财政开支,着力清偿工程尾欠款项力争早日兑付。同时,暂缓新上镇政府投资工程,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12、关于“闲置资产利用效率不高”整改情况
加强国有资产利用,强化为民办事服务大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原三河镇政府办公区进行合理利用,计划在该地块建设四星级假日酒店,相关议题已在班子会议上进行初步讨论。同时,招引淮安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淮安市宇新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对闲置的原缫丝厂、德广机械等集体资产进行了盘活,预计年底项目均可达到列统标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3、关于“党建工作意识较为淡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镇《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年底集中听取村居、站所党建工作汇报。
四是强化纪组宣创新意识,力争在全区党建工作考核中取得好名次。2017年在全区党建考核中我镇位列三等奖,纪检工作、宣传工作被评为先进集体,组织委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14、关于“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印发2018年度三河镇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三委发〔2018〕1号),明确了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细化了目标任务,彰显了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的“指挥棒”作用。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2017年度目标考核中,对当年度书记受到党纪处分的赵集、草桥等6个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一、二等奖资格;对当年度受到问责及以上处分的5名同志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强化督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检查结果,近期将对一季度党建工作检查中排名靠后的长河等4个村居书记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党内重大活动组织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四次。
二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班子成员全年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0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开展冬训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情;组织文艺宣传活动,以花船、快板等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
16、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督查各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
二是将基层党组织划分党小组,定期指导督查各小组学习及台账。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不正常、不严肃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同时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1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整改情况
一是对目标考核落后的村居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汇报、查找不足、立行立改。
二是通过组织筛选、群众推荐等形式,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加以培养。
三是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选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和指导非公企业做好党务工作,推动非公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创新学习方式。
二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教育责任心。
三是加强党员廉政建设,完善跟踪考核,提高党员教育实效性。
四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发展质量,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将严肃处理。
五是对全镇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空白村进行排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空白村”长堤居委会的书记已由镇挂钩领导和组织委员进行组织谈话,加大党员发展对象培养力度,确保消除“空白村”。
19、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对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置;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开展2017年以来党费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管理;三是做好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同时将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和上缴党费的数额在支部大会上公开。
20、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够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严把程序关,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予以重点培养,严格按照《三河镇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三委发〔2017〕15号)执行,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
三是坚持凭实绩重品德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标准,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1、关于“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不严肃”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会,明确填报内容。
二是强化纪律要求,端正班子成员思想态度,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定,填写表格。
三是开展随机抽查,今年抽查了2人,未发现重大问题,但对班子成员未按照规定填写的内容及时提醒修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2、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没有抓牢压实”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镇目标考核工作中,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谋划。
二是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委相关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督促班子成员深入挂钩村(居)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三是突出党委主体责任,督促纪委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突出对扶贫领域、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查办力度,注重从源头防腐。
四是出台《关于加强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
23、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短板”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开展督查7次,印发督查通报7期。
二是以“四个过硬”标准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积极传达学习区纪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出台《三河镇纪检委员“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打造“四问”工作法,提升战斗力。
三是加强执纪问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两为三不”等专项整治,积极发现线索,截至目前,已实施第一种形态15人,其中问责6人。
四是开展执纪审查提升行动,注重案件质量,截至目前,已立案1人,党纪处分1人,发现案件线索2起。
2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五走进”,加强警示教育。3月21日,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赴周恩来纪念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赴“德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活动;4月4日,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走进绍武烈士陵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月5日早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体廉政谈话活动,2月14日开展春节作风建设集体廉政谈话,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廉政谈话197人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前均通过会议或廉政短信提醒全镇党员干部“六个严禁”过节。开展家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廉洁家规,深化家风建设。
二是全面排查清理,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公车管理,实行用车备案申报,杜绝已经参加车改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违规用车现象发生;四是加强违规吃喝、违规列支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五是积极配合区纪委查处工作。
25、关于“民生、扶贫、涉农等领域问题易发多发”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阳光村居行动、“两为三不”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
二是开展微腐败治理。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紧盯重点领域,查找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受理平台,引导群众参与“微腐败”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积极配合区纪委工作,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认真整改落实,出台相关制度,注重源头防腐。
2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洪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打造“一中二金三核四监督”工作办法。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能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朱圩村三大员予以问责处理。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对村居大额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一季度村级财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7、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操作,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洪政办发〔2016〕64号),出台了《三河镇人民政府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对近三年招投标的34个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区纪委工作。强化财政所监管职责,对工程报账手续严格把关,参与工程过程监督和验收把关,强化分管领导纪律意识,严禁违规招投标,严禁工程化整为零,严禁违规支付工程款,严禁违规变更项目,发现问题,严肃整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镇党委将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之以恒,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14项27个问题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对已基本落实的整改内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立足长远,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持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镇上下向好向上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查,树立高线。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纪律高线,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责咎,严肃查处各项违纪违规行为,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922680;地址:三河镇党政办;邮编:223124;邮箱:13852361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