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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2-07 10:56: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7日至9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农委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并采取“1+1”模式对区农委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0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农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导向,深化认识抓落实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农委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管理、措施落实、跟踪督查等工作。农委党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要求农委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明确目标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了15项整改任务,46条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明责履责尽责,有力有方有效,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突出过程管理。班子成员带队到分管的单位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纠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突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加强各项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抓推进

三个月以来,农委党委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仔细“对账”、认真“领账”、严肃“清账”,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立的不牢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农委党委在10月28日、11月28日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和宣讲活动,在11月24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班子成员平均撰写读书笔记2万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5篇。举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活动,实行班子会议记录和党委会记录分开记录。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引导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2)组织农委党委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党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性修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上好《准则》、《条例》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集中观看《洪泽家风建设专题纪录片》,集体参观“金堤永固”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农委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决策履行信访、廉政风险评估,确保最终决策质量过硬,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实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促使班子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学习先进的信息技术,学会应用QQ、微信等现代化通信手段,搞好“三会一课”,定期与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明确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多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寻求区委、区政府支持,定期组织学习,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委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常到分管单位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解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建工作没有压紧压实,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整改情况

(4)强化责任落实。与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并纳入2018年度考核体系,层层压实责任。

(5)强化组织建设和典型培塑。开展“党员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党员示范岗评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强化支部建设。

(6)全面推行“固定党日”(主题党日)。把“固定党日”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载体,紧扣“两学一做”内容和十九大精神学习和宣讲活动,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帮扶慰问等。

(7)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把党费收缴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党建指标考评。

5.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不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不切中要害,不触及实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8)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放大每月20号“固定党日”效应,集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

(9)开好民主生活会。出台《区农委党委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严格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引导和鼓励基层党支部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组织生活。

(10)坚持督查考核推动落实。结合“三进三帮”、“党员干部大走访”、“温暖千万家”、“阳光扶贫”等活动,计划在2018年开展党员干部满意度调查。实行“一票否决”,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的党组织,取消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重眼前轻长远,年龄老化、思维固化问题突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建立选人用人机制。一是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经党委“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确定拟选拔人选。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轮岗”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特点以及轮岗交流人员的特长等,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12)建立多渠道培养机制。一是理论业务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农委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安排年轻同志特别是新进人员回到课堂、走向田头、服务农民。二是实践的锻炼。在平时多分派急、难、险、重的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岗位上增长才干。

(13)建立备用结合机制。完善农委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农委干部队伍整体结构的优化。

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申报不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努力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和敷衍了事。

(15)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建设,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督查。

(16)对申报不实特别是“领取讲课费”未在“个人取酬申报资料”中反映的,通过组织谈话、自愿退还、补申报等进行处理,目前已退还讲课费等费用共计11500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7)提高认识,自觉担责。一是党委中心组专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全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

(18)完善机制,有序推进。一是成立农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农委党委定期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

(19)传导压力,督导追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农委党委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督查。2017年底组织开展了中层干部述职活动,现场进行测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20)明确责任,落实清单。制定《农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1)健全制度,尽职履责。农委党委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农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履职动态第一时间反馈到农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农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微信信息的方式发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机制。

(22)加强领导,推进落实。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管、亲自抓。建立整改机制,加强结果运用,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9.关于一定时期内纪委“三转”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23)重新调整农委领导分工。切实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提高源头治腐效果。

(24)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强化民生资金、农业工程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好督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25)制定出台《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26)规范管理党组织关系。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27)加强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督查力度。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超标准接待、违规领取讲课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28)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和使用的安全,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提升管理水平。

(29)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会计报销制度,严格报销审批。

(30)开展违规领取讲课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的专项整治。

(31)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整改。

(32)加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力度。集中整治顶风违规违纪行为。

(33)加强工会费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支取相关费用。

1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有漏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4)开展专项整治。农委各单位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各单位负责人对农委党委做出责任承诺。同时,农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35)建章立制。明确单位职能,细化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支付,单位财务集体研究,会计依法记账,强化审计和执纪问责。

(36)规范公务加油卡的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由专人保管,实行一车一卡制,车辆加油时要按照加油卡显示的车号对号加油。

12.关于个别职工参与或直接经营业务相关联产业,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现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7)在系统内开展职工违规参与或直接经营业务相关联产业专项整治工作

(38)对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备相关部门和巡察组。

(四)涉农资金项目方面

13.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申报制度。所有涉农项目在实施前都要进行“三重一大” 事项申报,经委党委会研究同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实施。

(40)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流程。项目资金报账(拨付)严格执行《洪泽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层层把关,降低项目廉洁风险。

(41)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一是针对村级项目及资金,起草《洪泽区村级项目及资金监管实施意见》,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修订《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出台《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督查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农业项目全程监管。

(42)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成立项目办,专门负责委项目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农业项目进行审计。

(43)积极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的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的专账管理、专账核算的具体方案。

14.关于信息公开不够,操作透明度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44)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农业项目公示制度》,对农业项目申报立项结果进行公示。

15.关于项目申报、实施监管不力,长期不验收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45)严格项目申报和实施环节监管。及时公开项目申报信息,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管,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46)召开过堂会,推进项目结题。召开农业项目过堂会,及时梳理各股站承担实施和牵头管理的在建项目、逾期未验收项目情况,分类研究处理办法,推进项目实施。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机制抓长远

虽然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农委党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四好”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农业“六大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7226157;邮政地址:区农委办公室(邮编:223100;电子邮箱hashzqn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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