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洪泽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017年7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公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供销总社党委始终站在政治高度,严格落实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要求,周密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安排对我社党委工作进行巡察,充分体现了对供销合作总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供销社改革步伐明晰了方向。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始终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强化领导,推动整改责任层层落实。供销总社党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方案拟制、调查研究、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总社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党委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分工负责,责任部门根据工作部署,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我社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并制定了《中共淮安市洪泽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洪泽区委巡察组对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整改原则、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11条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在实施整改中,社党委坚持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强指导,推进落实,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两个月来,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上下齐心协力,坚持对照整改、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增强规矩意识,准确角色定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牢牢坚持尊民主、讲程序、按规矩办事的工作作风,克服工作随意性,在工作和生活上摆正自己的位置,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
(2)加强惩戒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系统内违反规矩的行为认真排查,对那些违反规矩的事,在监督时不宽容不放纵,在处罚时严肃处理。违反规矩必追究,着力解决“大错误不犯、小错误偶发、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3)开展警示教育,端正职权观念。针对前两任领导滥用职权违纪违法行为,教育党委成员引以为戒,吸取深刻教训,在系统内持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认真对待反面教材,警钟长鸣。
(4)对已发生的违规借款,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核查,现任领导班子已按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清欠追款,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不损失。
2、关于班子配备不足领导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5)完善班子建制。向组织部门申请配员,人员已确定,解决班子成员只有两人的问题,将党务、纪检、财务的职权分散把控,确保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3、关于执纪、监督、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6)完善领导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7)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廉政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限期整改,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常态化,预防与惩处相结合。
(8)优化组织管理机制。积极与组织部门联系,配齐班子成员 ,严明“六项纪律”,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防患于未然。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党费缴纳标准严格按组织规定执行,确立每季末为党员党费集中交纳时间,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小组或支部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因故不能按时交纳的,要及时向党员予以提示,并做好帮助教育工作;超过半年不交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成立基层党组织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综合整治。
(10)加强和改进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管理工作,不被动应付,更不能坐视不管,把原来相对静态的党员管理形式转变为动态管理形式,建立灵活的管理机制,主动适应新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改变目前个别企业有支部无党员,有党员无支部的状况,使党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岗位上,都能得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而保证下岗、失业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5、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1)成立基层党组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摸底排查,找出软弱涣散的原因,对那些工作开展不力、作用发挥不好的基层党支部领导按组织程序进行调整,确保基层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正常,完善组织功能,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2)党委重点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和带领作用上下功夫。完善“三会一课制”加强对基层支部的监督工作,对不按规矩办事支部领导进行责任问责追责。切实扭转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切实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13)解决部分基层支部无活动场所问题,适当安排经费,提供基层组织活动经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6、关于存在在编不在岗和违规返聘问题的整改情况。
(1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返聘人员。对以各种理由隐瞒组织脱岗另谋职业的人员,限期到岗,书面向组织说明情况,对不能积极整改的依规查处,对违规返聘人员已全部清退。
(15)在编不在岗共2人:1人因长期患精神疾病,不能正常上班;1人患重病(癌症),长期休养。
(16)根据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职企业负责人的规定,已免去所兼职务,新的企业负责人调整到位。
(17)实行长效措施管理,杜绝违规返聘、在编不在岗、领工资不上班或吃空饷现象发生。
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对于接待费用无菜单明细、发票不规范、附件填写不齐全、陪客人数超标、未网上申报等问题,按规定整改。
(19)按月公布单位“三公”经费,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8、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对于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工会福利、津补贴、基层供销社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我们已经认真的回头看,从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违规再次发生。
(21)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区纪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问责追究。
9、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对基层社的租金代收、长期不及时入账问题,今后由总社财务结算中心按合同定期专人负责以转账形式收取,杜绝收款人不定、收款不入账、坐收坐支等情况发生,堵塞财务漏洞。
(23)对于报销票据把关审核不严、白条报销、票据不规范等问题,将严肃财务纪律,规范报销手续。严格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基层单位实行先申报,后使用、按月报账的原则,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进行报销,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0、关于单位代垫个人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24)严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于领导成员个人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一律由个人缴纳,再次出现违规现象,总社党委将对相关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25)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今后将建立并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11、关于资产管理混乱产生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区财政拨付330万元,用于资产过户等相关费用,截止今年六月底,原挂在个人名下的集体资产已全部收回并划入供销合作社(集团)总公司名下。
(27)老子山、万集等供销社因改制不彻底存在信访隐患问题,目前已调整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对历史遗留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妥善处置,消除信访隐患。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实现供销工作新跨越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供销总社党委在对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区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构建供销总社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继续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分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特别是要防止已即知即改项目的反弹,把仍需落实的整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新的成效。对照巡察组指出的系列问题,认真梳理,追本溯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丰富、完善整改内容,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实行交办单制度,对于整改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将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7223983;邮政信箱:区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邮编:223100;电子邮箱:hahzg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