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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专项巡察组对七县区开展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进驻集中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9-04-08 14:32: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9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七县区开展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进驻集中动员会召开。市委专项巡察组组长范青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副组长陶光忠传达了省市委新一轮巡视巡察动员会精神,副组长王仁山通报了不配合巡察工作、不落实整改要求典型案例。市委巡察办调研员叶晓峰主持会议并提要求。

市委专项巡察组其他同志;各县区委农房改善工作分管领导;各县区农房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委巡察办主任、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各县区负责联络对接人员参加会议。

范青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巡察是保障中央和省市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巡察是推动加快改善我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范青指出,本轮专项巡察,将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切实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再监督”工作定位,突出“专”的特点,聚焦“四个落实、一个加强”,聚焦省市委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县区委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县区职能部门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市委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范青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赋予的专项巡察任务。各县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委专项巡察,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要持续深化市县联动,采取“市级统筹、县区联动”模式,县区专项巡察组要在市委专项巡察组直接指导下开展联动巡察。要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各县区要配合市委、县区委专项巡察组共同做好信访工作。

叶晓峰强调,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市委专项巡察工作,以此次巡察监督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各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对接工作,及时完成市委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市委专项巡察组报告巡察情况。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实利益,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巡察期间(3月29日至5月1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各县区委专项巡察组分别开通了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设置了值班电话、联系信箱。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县区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本轮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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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洪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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