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5日,区委巡察组在区水利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组组长谷朝阳代表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水利局党委书记郭明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谷朝阳指出,2015年以来,区水利局党委能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履行“两个责任”,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扎实开展“两为”专项治理和“基层五长”专项整治活动,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在党言党”意识不强;选人用人执行不规范,组织纪律不严;议事决策不民主,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机关、事业、企业三不分,吃“大锅饭”现象严重;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党委主体责任缺失,齐抓共管意识不强;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严格;水利工程建设不规范,招投标存在监管漏洞。
反馈中,谷朝阳还提出六点巡察意见和建议:一要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要筑牢政治根基,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三要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四要加强权力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五要把准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六要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谷朝阳要求,水利局党委对反馈意见要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监督。
郭明珠表示,水利局党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他代表局党委作了表态: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认真查摆问题、抓好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水利工作规范管理;二是立行立改,逐一解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抓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成效体现到水利系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上。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陈丙军及全体工作成员,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反馈会。水利局机关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局直单位、各水利中心站负责人、近三年退休的科级干部、系统在职党员、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