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反馈 >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7-29 15:02: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1120日至12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1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决把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作为第一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按照真心整改务实整改、高效整改的工作要求,逐条对账销号,实现了一批制度有效建立、一批问题彻底整改、一批成效充分显现的工作目标,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意识。巡察工作是区委对区发改委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把巡察组指出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做到认账不推诿、整改不敷衍。119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发改委党组书记牵头先后5次召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和3次专题会议,全面通报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提升了政治站位,真正做到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增强了全体人员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巡察工作更好发挥标本兼治引领作用。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晰整改落实路径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先后于121日、25日召开2次党组会议,于212日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于224日、228日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反复研究,分条线先后3次仔细斟酌,确定了包含六大类、23项问题、30个具体问题和112条具体任务在内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问题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全面梳理和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委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分条线召开专题会议,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措施均能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事。     

(三)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整改转化成效。按照严格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个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五大建设水平和发改业务能力,充分将整改成果和实际成效运用到全区发展改革各项事业中去,着力推动和实现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坚持标本兼治,一边整改问题,一边建立机制,既对现有文件制度进行一次回头看,修订了工作制度文件16份,又结合发改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编印了《廉情手册》和2020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和项目投资计划,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制度,实现了解决发改部门具体问题与全区经济发展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当下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有效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23项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聚焦聚力,真改实改,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项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显”问题1)针对党组成员在党言党意识不强,在谋大事、定大局和凝聚共识等方面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够,班子工作未能形成合力等问题,212日,委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加强了沟通交流,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工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的目的39日党组书记牵头召集专题会议,学习了《党章》第九章党组部分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部署党组工作,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提升政治站位。4月份修订完善了《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议事流程、提升议事质效,并且常态化执行了议事制度,充分发挥了党组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针对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在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班子会集体讨论后并于巡察期间(2019126日)印发了《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并下发到基层。(3)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上不严格,部分票据入账不规范等问题,4月份修订印发了《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对支出审批、票据报销、公务借款、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印刷、固定资产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财务报销时,严格按照经办人、证明人、办公室、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审批流程,要求将发票和收据、会议通知等原始凭证和相应附件粘贴整齐有序,确保规范票据入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财务,必须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会办意见、会议记录,报销时集体研究意见附后佐证。对所有票据实行双月检查抽查,强化过程性监督,确保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严格。

2.关于“中心组学习图应付”问题3月份印发了《区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区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根据省市区委要求准备好年度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列入必学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以集中学、个人学、共研讨、同交流等方式,扎实组织学习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学深弄懂悟透,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党建科协助党组书记对一季度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了审阅,同时安排党建科2名同志作为党建档案资料专门管理人员,对所有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关于“学习教育活动走形式”问题巡察期间,正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基层党员冬训等学习教育活动。为此,党组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扎实抓好主题教育和党员冬训等学习教育活动。(1)主题教育方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后组织集体学习15次,开展专题研讨8次;依托西顺河二十六烈士陵园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共有100余人次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依托学习强国APP”、江苏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习、网上答题、网上考试活动,有力推动了学习走深走实;坚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厘清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确定了以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为引领,全面推动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关注民生破解难题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等3个针对性强的调研专题,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的要求,先后8次到基层听民意、查实情、定措施,形成调研报告3篇;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服务对象、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12条,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紧扣18个是否逐一对照检查,共查摆问题9个,将其列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委党组、机关支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倾听其他成员和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监督,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实现了强化民主监督、增强组织活力、巩固教育成果的目的。(2)党员冬训方面,224日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系统深入开展党员冬训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各支部分别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冬训实施计划,重点开展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实境体验等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融入了“自选动作”。储备库支部在疫情期间开展捐款活动,共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5000元;机关支部、购销公司支部了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战疫情活动,向竹报平安托老所捐赠疫情防控物资;认真组织71名党员参加了冬训在线测试,通过率达90%以上;动员各下属支部党员积极撰写冬训心得体会,各支部书记对内容进行把关,筛选出3-5篇优秀文章报党建科纳入冬训汇编材料等,通过这些活动的组织,确保了今年冬训工作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问题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没有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少,学教内容单一等问题 324日召开全区发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了我委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要求会上,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制定了《2020年区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印发了《区发改委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办公室为新媒体管理责任科室,切实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发改专栏、QQ、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力度,常态化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先后利用党员大会、全体人员会议组织观看了《如何夺取新时代意识形态斗争新胜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等电教片,加深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2)针对领导与下属之间缺少思想方面沟通交流等问题。327日到31日,党组书记分别与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同志累计开展了48人次谈心谈话,加深了领导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交流,增进了彼此沟通理解,进一步凝聚了合力、增强了党性。

5.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3月份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和完善了《区发改委科级和科员以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廉政档案》,把干部监督信息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党组会议重申了落实回避制度,对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坚持选拔材料‘凡提必审’,从严审核把关,对以往考察材料和手续能够完善的予以完善等要求。为做好粮食购销总公司和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班子轮岗交流、选拔调整一批国有企业中层干部,42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粮食购销总公司和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班子及负责人考察方案,之后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421开始,对粮食购销总公司和14家国有粮食企业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干部考察方式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展开,全面掌握现任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表现和能力素质。对于考察结果,委党组将进行认真分析,对群众公认的优秀同志进行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及时进行调整。

6.关于“干部考察材料不严谨”问题318日,由党组分管领导对在考察中由于工作不细致,导致干部考察材料不严谨的4名同志(张杰辰、李乃明、费厚松、徐朝文)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就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了干部考察的严肃性、规范性,党建科参与并作记录。

7.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劳动法》和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规定,330日,与6名临聘人员续签合同(其中1人签订劳务合同),并规定以后按照一年一签方式履行相关手续。经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将负责具有风险点的价格管理工作的临聘人员郑桂华同志调整至辅助性岗位,并安排在编人员刘福兵同志接替,调整岗位前,对2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

8.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缺位”问题225,委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主要围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等方面,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317日,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10名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吸纳到领导小组,加强了党务工作力量。324日,召开区发改委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9年党建有关工作,集中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会上印发了《2020年区发改委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及各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支部责任。各支部按照年度计划,分别开展各项工作,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视频、外出参观、实境体验等方式,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整理。

9.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实行签到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支部学习、活动记录,使用专门记录簿对党组会议进行记录,并明确专人对会议要素进行如实全面记载,确保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5月中旬由委党建科牵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党员在党意识和纪律观念。2019124日、2020225日,委党组分别召开了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和班子对照检查中的问题和责任,自我批评直指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言不讳,达到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主题教育期间,委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分别在201910月份、11月份主动自觉地到挂钩支部讲党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要领导于129日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32731日,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同志、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切实掌握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党性、凝聚了协作力。

10.关于“决策机制落实不力”问题4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稿),强化民主集中制执行,用制度明确和约束一把手末位表态。近期召开的党组会均按照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一把手主动末位表态,并全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今年以来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共计43个。

1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牢等”问题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识不足,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责纪实走过场等问题,324日召开发改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派发了《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对主要领导同志落实第一种形态等作出了规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各党支部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抓好履责纪实录入工作,目前累计纪实录入46条。(2)针对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频率低,与基层所长谈心谈话少等问题,327日到31日,班子成员针对重点岗位和时间节点,分别与分管科室同志、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传达了廉政纪律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分管科室、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强调了廉政要求,下发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交办单16份。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群、会议、通知等方式,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廉政纪律要求,达到了提醒督促的目的。(3)针对巡察发现党建资料不齐全问题,委党组明确党建科负责党建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党建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归档;责成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基层支部进行检查,查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及时指出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1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严格执行《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标准安排用餐、住宿、用车,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实行双月检查制度,强化过程监督管控,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制度。2016年发放的文明单位奖金、超标准领取的2018年度节假日值班补助、原粮食局行政人员超标准领取的13月工资、高温费和烤火费、原粮食局3名行政人员按月领取的考勤奖、除专门负责信访工作以外人员领取的信访补贴及用集体资金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均已于3月底全部退缴到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统一临聘人员福利工资待遇发放标准为2916元,并在续签合同上予以注明。

13.关于“优亲厚友现象普遍”问题327日,召开党组会议,责成朱坝粮管、黄集粮管所、粮食购销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出的问题向党组作出说明并进行约谈,派发了问题整改落实交办单,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拟定《淮安市洪泽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初稿),明确以后涉及服务外包、设备采购及工程严格规范手续,签订采购合同或者采购协议的,由各基层所(库)向总公司提交申请,由总公司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待集体研究后予以实施等规定,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予以下发执行。进一步健全用车报备(登记备案)、使用、费用审批等规章制度,统一纳入发改系统工作制度汇编中予以印发,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黄集所长安排进所工作的亲戚现已和单位脱钩。

14.关于“基层单位违纪频发”问题组织人员修订完善《淮安市洪泽区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成立了会计结算(核算)中心,从331日开始,委派会计统一在购销总公司集中办公。购销总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经班子会、支委会共同研究后决定。东双沟粮管所2016年以来购烟支出达8700余元、黄集粮管所20186月之后支出香烟费1600余元、唐圩粮库和东双沟粮管所安排客户钓鱼费用、仁和粮库2019年正副所长和会计4人违规集资20万元等全部退还到位,327日,召开委党组会议,责成仁和库、东双沟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出的问题向委党组作出说明并进行约谈,派发了问题整改落实交办单。327日到31日,委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库(所)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下发了个性和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交办单,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教育。修订印发财务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谈话教育,要求全体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审批程序。组织全体人员及系统内报账员进行认真学习,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公经费中的招待费、出国费、车辆使用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制订和完善相关奖金福利补助发放制度,进一步规范奖金福利补助发放行为。

15.关于“机关管理松散”问题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印发了《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委科室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科室及人员分工;建立科室周计划上报制度,每周一由办公室汇总统一报领导审阅;出台《洪泽区发改系统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并会同派驻纪检组对每周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对外通报。

16.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了《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017年区委援疆经费支出110万元报销手续中已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全面梳理和坚持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2016629日下发的《洪泽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和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洪财发﹝201673号)履行报销手续;已按税务、财政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及时组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上缴所欠房产、土地税。

17.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327日,召开委党组会议,责成朱坝粮管所、万集粮管所主要领导针对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由委主要领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出台规范文件,建立长效机制,要求以后涉及服务外包、设备采购及工程严格规范手续,签订采购合同或者采购协议,并执行三重一大工作机制,相关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洪泽区十三五热电联产规划》县城供热片区调整方案、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修订,均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或询价程序确定第三方和代理公司;6家粮食国有企业仓房维修等均由委国资办牵头,4月份现场勘查,邀请造价师测算资金,提议企业多方比价后,督促按照规定签订服务外包协议后予以实施。

(二)正在整改问题情况

截至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推进的问题有6项(含基本完成的问题)。

1.关于“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够有力”问题1)针对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规划修编“磨”功不足,规划思路上依靠设计单位的多,自己思考的少,规划编制打磨不够,前瞻性、指导性不强等问题,一方面,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和我区“十四五”时期发展需求,在充分对接市发改委、区直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洪泽区“十四五”专项规划名录建议稿,明确了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已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另一方面,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按照主动思考、加强调研、深度融合的要求,提前介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中将加强与第三方深度合作,共同开展调研,共同参与撰写,共同讨论把关,切实做到规划设计与自身思考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的高度、深度和广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并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2)针对基层粮库仓容供需矛盾突出,大部分基层所(库)存在小、散、弱,以及粮仓老、破、旧等问题,岔河高大平方仓建设报告已提交区政府审议,近期正与省局汇报,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同时按照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区域相近原则,以托管方式对国有粮食企业正在进行整合,整合到位后将实现仓容相对均衡,有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基层收储企业,加快带动洪泽粮食产业快速发展。

2.关于“高质量发展成效还不突出”问题1)针对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中执行不到位,导致严格控制煤炭消耗、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现代能源利用体系指标完成差欠较多等问题,主要领导主动带领企业赴省到市汇报,争取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指标,督促各耗煤企业自主排定每月耗煤计划,将减煤工作细化到月、量化到周,做好生产调度,坚决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按照序时进度耗煤。(2)针对项目立项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体量小、效益低、能耗高项目落户,影响了全区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一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移交企业备案审批权限,同时对在手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解读,提升立项审批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做好并联审批中的相关责任环节,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今年以来累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7个。(3)针对重点项目帮办缺少方法,督查推进的力度、频度不够,一些上报项目实施效果不佳,影响了全区目标考核等问题,及时组织学习市下达的文件精神,准确领会编排标准、编排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动员和组织单位既积极作为、又审慎编报;年初在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意见,和投资促进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的基础上,择优选取体量大、质态好的项目纳入到2020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并以“两办”名义印发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针对个别进展慢的项目及时替换新项目,二季度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意见,已调整替换了市重大项目2个;印发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市重大项目项目长帮办服务的通知》(洪办发〔202034号),落实区领导挂钩帮扶责任,提请定期召开会办会、推进会,对差欠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下发提醒函,加大集中会办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能够快建设、快推进。(4)针对粮食加工企业培育力度不大,粮食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支撑乏力等问题,主动会同督考部门,将农业产业化特别是粮食加工企业培育纳入到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和比例,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2019年以来,全区累计招引了57个农业龙头加工企业,江苏雨润、河南牧原、北京蓝田、安徽正邦养殖、江苏卫岗乳业等一批重量级农业产业化项目入驻洪泽。针对我委实际,调整和完善单位内部考核办法,修订印发了《2020年洪泽区发改委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及重特大产业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明确通过市及区督考考核认定的,完成字头、字头农业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招引的,可以从重特大产业项目考核奖金中给予奖励,进一步引领和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培育力度目前岔河粮管所异址新建项目建设报告已提交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在抓紧推进落地。

3.关于“科室岗位配备不科学”问题2020年事业单位新招录的2名同志已根据个人专业和科室工作内容安排至相应岗位;421,对粮食购销总公司和14家国有粮食企业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干部考察方式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展开,全面掌握现任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表现和能力素质,为人员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奠定基础。下一步将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争取,进一步争取更多人员招录和聘用,并对原粮食系统进行择优竞聘,加强干部轮岗,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4.关于“下属企业人事管理混乱”问题3月底完成对挂靠人员信息摸底,并要求各企业对挂靠人员进行逐一甄别,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对符合规定和手续的要求全部上班,对不符合规定、不能上班的人员一律清退。初步拿出了发改系统企业招聘人员管理规定和招聘简章,待集体研究后对外发布招聘,确保企业人员规范招聘管理。高良涧粮管所个别职工(曹春林)人在园区企业上班,安排家属在企业代班,目前已调整由其本人上班。唐圩库现金会计已调整至岔河粮管所上班。下一步将对粮食购销总公司总经理、东双沟粮管所所长等领导岗位进行调整,并继续完善企业挂靠人员清退方案,在做到全面清退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秩序稳定。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根据机构改革进展和上级党组织批示精神,年前对各党支部进行了调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选举资料进行了认真整理归档。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包括党费标准测算、收缴、公示、经办人等内容),明确3名同志为各下属支部收缴党费专门人员,党费收缴后由党建科统一扎口报机关工委;对巡察中发现的支部学习活动相关台账资料的填写和记录问题,成立了党建工作督导小组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交办,督促各党支部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杜绝档案资料不齐全等现象。下一步将会同高良涧街道商议并动员原苏康支部、储备库支部、面粉厂支部的党员转到各自居住的社区,以便统一规范管理。

6.关于“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1)针对发改委下属企业东方物资公司无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为同一人,企业10万元公款长期外借无人过问的问题,已经责成企业负责人将借用公款还到财务账上,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提醒谈话。(2)针对原粮食局多年来未按规定审核下属公司负责人薪酬,未对公司财务进行规范,对出现的问题长期失察;基层粮管所普遍存在无发票、无明细、无附件入账和大额资金支出无领导审批等情况,共和粮管所违规购买2万元定额票变通走账等问题,近期已经初步拟定方案,选择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会计进入会计中心,出台粮食购销企业管理规定,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包括班子成员及职工薪酬进行规范指导,并与经营业绩挂钩,次年经第三方审计后计发;完善发改系统财务制度,统一纳入到工作制度汇编,要求基层库所参照执行发改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3)针对部分基层所资产出租存在租前未公开招租、合同期限过长且无租金递增条款情况等问题,成立清理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清理国有资产,特别是粮食系统门面房出租情况,迅速整改对外租赁违规行为,并统一报有关职能部门招租,按照规定签订招租合同;抓紧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核查、追踪回收、登记入账、借调使用等手续,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遗失的固定资产由相关责任人折价赔偿,对拒不上交的、也不赔偿的,上报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

)巡察期间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接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安排

下一步,委党组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目标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强劲完善机制,强势执行制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全力放大整改效应。一是持续整改不放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巩固长效不退步。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议事决策、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通报问题整改成果。三是督促检查不懈怠。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地生根、见到实效。配合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党组主体担当,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促使我委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27265;电子邮箱:hzqfgwbgs@163.com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430


主办:中国共产党淮安市洪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淮安市洪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ICP备20210447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