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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8 16:32  来源:洪泽区纪委  作者:洪泽区纪委

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居”建设,持续发挥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六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西顺河镇张福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立军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流转集体资源问题。2018年1月,张立军在明知村集体资产资源需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情况下,仍违规将883亩村集体养殖水面使用权直接发包给64户承包户,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2021年10月,张立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西顺河镇街南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宋炳洋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流转集体资源问题。2019年2月、2020年3月,宋炳洋在负责街南村集体资产流转工作中,明知村集体资产资源需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仍然违规将街南村42亩土地和24.7亩养殖水面使用权直接发包给他人,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2021年10月,宋炳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岔河镇韦集村原村委会主任韦永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流转集体资源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韦永在明知村集体资产资源需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情况下,仍将村集体所有的29亩土地等资产资源直接发包给他人,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2021年9月,韦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岔河镇界沟村原村委会主任邓步芹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流转集体资源问题。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邓步芹在明知村集体资产资源需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情况下,仍将村集体所有的50亩土地和49间房屋直接发包给他人,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2021年9月,邓步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集街道黄集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陶艾明、原主任顾祥、原会计黄冬生违反产权交易规定流转集体资源问题。2018年11月,陶艾明、顾祥和黄冬生3人在明知村集体资产资源需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情况下,经口头商议后违规将集体所有的74.6亩土地直接发包给种植大户,违反了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2021年10月,陶艾明、顾祥、黄冬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双沟镇沿河村原主任张伦国监管不力导致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张伦国作为沿河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辖区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看护房等行为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未向镇领导汇报,致使上述乱占农田建房问题长期存在,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张伦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洪泽区纪委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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