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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亲莫溺亲
时间:2020-06-19 10:36: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纪委

近日,媒体披露了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兰斌的违纪违法案例。“当初是为了报答亲情,没想到却是害人害己!”“回顾这一路发生的事情,我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我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得不偿失啊!”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兰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其三姐夫廖伟平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少年时的兰斌先后遭遇父亲去世、高考落榜的打击,在三姐兰某和三姐夫廖伟平的开导和资助下考取并读完大学。为了报答他们,步入仕途后,兰斌将企业家蒋某介绍给廖伟平,利用和兰斌的亲属关系,廖伟平在2007年至2015年间,以企业扩大生产、处理债务及家庭开支为由,先后9次以借款为名收受蒋某贿赂375万元。对于廖伟平与蒋某之间的这种非正常经济往来,兰斌一直是知情默许,还多次提点蒋某要帮帮廖伟平,并坦言帮廖伟平一家就是帮他兰斌。将亲情凌驾于纪法之上,必然是被亲情所奴役。

亲人之间相亲相爱、相互关心帮助乃人之常情,特别是对关心帮助过自己、付出过真情厚爱的亲人有感恩报答之心,更无可厚非。但对党员干部而言,帮助归帮助、报答归报答,绝不能违反原则底线和纪法规定,更不能利用手中权力为亲人办私事、谋私利。否则,亲情就会腐化变质,成为害人害己的毒药。在如何过好亲情关这道必答题上,有的党员干部没能给出正确答案:有的因顾虑亲人说自己“不近人情、没人情味”,结果打了不该打的招呼,办了不该办的事;有的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陪伴少、“亏欠”多,对亲人的要求不管合不合理都有求必应,结果变关爱为溺爱、变宽容为纵容。

过好亲情关,应划清“公与私”“情与法”“人情与原则”的界限,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党员干部要对亲人关爱有度,坚持爱亲不溺亲、报亲不纵亲。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当亲人,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张景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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