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据查,2014年8月以来,卢子跃多次安排公务用车接送浙江省金华市的理发师,往返500公里,到宁波市专门为其理发。
派遣公车接送上级调研考察或异地来访的官员,只要按照相关公车使用的要求,符合正常的公务往来范围,是可以被允许和理解的。然而,此报道中,公务用车地跨两市、往返千里,接送的却是市长大人的“御用理发师”,无疑是挑战了公众所能承受的原则底线。这一再上演的“公车接送理发师”戏码,道出了公车私用问题难遏的乱象,背后是“特权开道”的必然结果。
应当看到,卢子跃位居一市之长,对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早已了然于心,却对此置若罔闻,三番五次派出公车往返千里接送理发师,想来并不是该理发师技艺有多高超、非其不可,“千里接送理发师”不过是权力炫耀的途径。只要权力在手,乐意为谁“开道”,只言片语的“指示”也就足够。仔细想来,利用公权开道,威风了自己,却堵塞了群众“心路”,实在得不偿失。
鱼因馋而上钩,权因欲而失守,这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其实,任何一例公车私用的行为,就是在公权与私欲的较量中,私欲往往占据绝对优势,“狭路相逢勇者胜”。重重禁令当头,件件案例当前,仍有官员愿意“以身试水”,或抱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或自恃手中大权漠视纪律,不遏制私欲、不管束权力,一旦私欲膨胀,特权的威慑力自然随之发散,久而久之,诸如“公车接送理发师”的行径也只能算作轻微违规,重则恐怕就是违法乱纪,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也正是令人担忧之处。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可私用。不管什么级别的官员,不论手中权力有多大,滥用公权都是绝对禁止的。遏制公车私用乱象,一方面要靠“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扎紧权力使用的制度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让权力再无道可开、无路可走;另一方面得靠“治”,需要管理、监督、问责“三位一体”,延伸监督触角,加大曝光力度,只要官员碰触纪律的“高压线”,问责的板子就要高高举起、重重落下。以制度之威辅以惩治之严,为官员敲响警钟、拉响警报。
勿以恶小而为之。“作风建设无小事”不是一句空话,“公车往返千里接送理发师”也是官员作风问题的“浓缩”反映。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在作风上自省起来,自觉摆正公与私、权与利的关系,摒除私心、约束私欲,管住小事、注重小节,守住本心、防微杜渐,时时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处处公私分明、谨慎用权,真正在一言一行中树好形象、在一举一动中展现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