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起案例被曝光:在重庆市荣昌区石河村,曾经的村支书周某因为出手阔气、爱请客吃饭,成了远近闻名的“大方人”,可是他的“阔气”背后,却是用公款“买单”撑起的“面子”,慷公家之慨结下的“人缘”。
“慷慨”本是个褒义词,意指某人大方、不吝啬,可一旦是通过揩公家油、用公款“买单”方式进行,“慷慨”二字就变了味。现实中,无论是用公务油卡为领导同事私车加油,还是用公款采购茶酒用于送礼,或者违规为非接待对象及其家人提供食宿,这些看似“慷慨大方”的做法背后,实质上都是损公肥私、因私废公,混淆了公私之间的“楚河汉界”。
有人或许认为,只要不是把公家的东西往自己家里拿,就算不得以权谋私,用不着大惊小怪。然而,“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既不能以公帑入私囊,也不能用来结“人缘”、拉关系。须知,私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纠缠不清,不正之风就会悄然滋生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这番告诫语重心长,发人深省。
破除“慷公家之慨”的不良作风,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自律做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要求便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的六类“负面清单”,每一条都标示出公与私的分界线。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必须更严一些,标准必须更高一些,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当作分内之事、头等大事。
破除“慷公家之慨”的不良作风,也离不开他律作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商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边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对于那些触红线、破底线者要依纪依法严惩,让用公权公款给自己撑场面、把公共资源拿来做人情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原本想靠损公肥私“长长脸”者尝到违纪必究被“打脸”的苦涩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