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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脸皮太薄” 还是纪律意识淡薄?
时间:2016-05-23 17:04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近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因涉嫌受贿,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查明,张小庄在任院长期间,在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8万余元。对犯罪事实的指控,他不仅否认,而且将收受他人财物归咎于自己“脸皮太薄”、拒绝不了人情,并认为自己是为了单位建设。
  是否违法,需要控辩双方提供足够有信服力的证据。张小庄用“脸皮”来掩饰罪行,用“为了单位”来博取同情,不仅适得其反,而且滑稽可笑。
  从本质上看,强调“脸皮太薄”,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为违纪违法行为找借口还是顾左右而言他、企图避重就轻,都暴露了其纪律意识淡薄。
  现实中有些干部喜欢使用“障眼法”。他们在处理个人行为与公共事务、人情与纪律的关系上装糊涂,一旦触及“高压线”,往往先把自己撇清。有些干部明明想通过非正常渠道来谋取私利,却用暗示、影射等看似间接的方式,以为“只要不明说,就不算索贿”;有些干部明知纪律规定,却动不动搬出“道德困境”“人情往来”的说辞来麻痹自己,直到违纪了还狡辩“如果不这样很为难”;有些干部目无党纪国法,办事的时候“脸皮厚”,出事的时候“脸皮薄”。凡此种种,都是纪律意识淡薄甚至无视纪律规矩的表现。
  守纪律、讲规矩,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纪律已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规定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在红线内、哪些在红线外,党员干部就应该无条件严格遵守,不能也不允许拿任何借口来钻制度的空子。天网恢恢,即使一时钻了空子,最后也难以逃脱纪律的严惩。与其在违纪后绞尽脑汁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不如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就对照纪律的尺子,在做事做人的标准上高人一格、严人一等,在自我约束上再紧一紧。
  “浇风易渐,淳化难归。”净化政治生态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也不是一时之力,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其强化自律,日常工作常约束、身边亲属管得住;另一方面,建章立制要跟上,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漏补缺。归根结底,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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