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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发出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16-09-09 11:24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切实扛起责任。根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紧盯节点假期。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全县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采取有效对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微信受理平台。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强化制度监督、科技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对所属地区、部门和单位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现场督察和暗访检查,着力发现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财政、审计、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坚持执纪必严,强化问责追究。全县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查处和通报曝光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对中秋、国庆期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高消费娱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强化“一案双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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