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面上谈,广撒大网“找方向”。在谈话对象选择上,对问题线索相对集中的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尽量拓宽访谈面,将访谈人员扩大到一般党员干部,以“量”的积累促成“质”的飞跃。
二是深入谈,精耕细作“求突破”。及时召开巡察组组务会,对访谈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和甄别,过滤有价值的重点信息。重点信息确定后,通过再次与当事人“回头”谈,旁敲侧击压责任,深入了解,谈出“辣味”,使相关问题线索脉络逐渐趋于清晰。
三是点穴谈,有的放矢“得印证”。注重访谈信息和查阅资料的相互印证,对查阅资料中已经初步印证的问题线索,与当事人开展“点穴式”谈话,直奔主题,直指要害,一追到底,让当事人说出实话、道出隐情,使相关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