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巩固深化“反浪费反奢侈”专项行动,洪泽县纪委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2015年度6月份以来的“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发放和公务卡刷卡情况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将严肃查处。
近期,洪泽县纪委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立案调查2人,问责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