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满足服务区委、区政府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职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比选公务员10人,详见《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本次比选面向全区各级机关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职级为一级科员及以下。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应达到在单位的最低服务或工作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在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生在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
3.年龄、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考职位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比选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适岗评价、面谈答辩、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调动等5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携带报名表2份、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版两寸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比选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联系报考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比选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每天8:30—17:30)
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六楼618室,电话:0517-87222593。
(二)适岗评价
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评价由聘请的专家依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分,专家不与报考人员见面,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考评岗位匹配度。
(三)面谈答辩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3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面谈答辩人选。面谈答辩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谈答辩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职位计划1:1的比例(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比选单位组织实施。比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比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体检工作由比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
(五)公示与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时,由比选单位确定是否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
四、比选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比选政策咨询电话:0517-87222593
(二)监督举报电话:0517-87225626
(三)信息发布网址:洪泽发布微信公众号、洪泽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ongze.gov.cn)
本简章由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0年洪泽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