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撤县设区工作总体部署,保证撤县设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近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在撤县设区工作中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洪纪发〔2016〕18号),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纪律、影响和干扰撤县设区工作正常进行的,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撤县设区期间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反纪律等行为,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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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泽县纪委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