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洪泽县开展巡视“回头看”。5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洪泽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原汁原味诚恳接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梳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确定20项任务、88条整改措施,并明确每项措施的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各牵头单位进一步制定专项细化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事项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推进。县委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统筹全县整改工作,调度解决难点问题。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县委常委亲自带队开展督查、协调推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体系。完善了镇(街道)、县直机关、村居(社区)、非公企业等6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实行责任全覆盖。将基层党建纳入全县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体系,采取日常考评、季度督查、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奖惩,对抓党建工作不力、考核得分较低或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进行提醒、诫勉约谈。二是建立党员双向纪实管理制度。向全县所有党员发放《党员纪实手册》,全面纪实党员学习和活动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在参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每个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党课、学习会,每季度参加党支部专题讨论,每年底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督查通报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升级“电子党务”系统,对所有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缴纳党费等情况进行全程双向纪实。三是整顿转化软弱后进村党组织。排出6个软弱后进村党组织,建立“一村一策”整顿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并将整顿转化工作纳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常委挂任软弱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安排9个县直部门挂钩帮扶,出台《利用商铺住宅等资产扶持经济薄弱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洪办发〔2016〕56号),为每个软弱后进村安排商铺2间,促进软弱后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四是完善村书记管理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村党组织书记权力正负清单》、《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保障水平的意见》等三份文件,规范村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保障水平;深化村级组织“创星定级”活动,对30个“四星级”以上村发放奖励资金54.9万元、医疗保险奖补7.1万元;出台《关于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工作的通知》(洪组通〔2016〕21号),对全县120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活力指数评估,择优确定15名县镇共管村级党组织书记;强化村后备人才“选贤荐能”举措,印发《关于转发<中共东双沟镇委员会关于开展‘三推三评三考’活动选拔村级正职后备干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组通〔2016〕32号),建立村书记后备人才库230名、村干部后备库418名,34名后备人才新走上村干部岗位。五是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下发《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操作流程》,规范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推行县领导挂钩联系镇、组织部工作人员指导联系镇、镇领导班子包干挂钩村三级共抓的换届纪律工作机制,拟定《关于开展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一学四诺”活动的通知》,计划7月底下发,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六是深化非公企业党建“双联”机制。出台《2016年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组织23个非公企业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企业党组织结对联系,实行“捆绑”管理考核;整合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工商联等涉企单位工作资源,打造3个“党工联合之家”、4个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作室”、2个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七是开展离退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洪组发〔2016〕6号),规范离退休党组织组织建设、管理考核、活动保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组织47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夕照争辉”主题实践活动,成立8支“五老”党员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八是实行农村党员“一村多群”管理机制。全县120个村(居)已建立各类村级党员干部微信群374个、QQ群12个,打造“指尖上的网络党组织”;深化《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村为单位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台账,对2140名流出党员实行精细化管理。九是常态化开展失联党员排查清理。开展第三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五查找”工作,截至目前,新取得联系党员884人,并逐一落实组织关系或进行相应组织处置。十是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动员各级党组织开展问题党员排查工作,处置拜神信教党员3人,其中机关退休党员1人、农村党员2人,经民主评议、支委会认定、党委复核,已劝退1人、党内除名1人、限期改正1人。
2.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推出深学习、明责任、全覆盖等六项创新举措,建立清单管理、监督检查、考评结果运用等六项配套制度。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下发《责任落实“三个强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县委常委会听取基层党委履责汇报、县纪委委员质询等,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下发《季度工单》,广泛开展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将主体责任压向基层。三是深化“两为”整治。通过专项巡查,共问责处理238人。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多案追查“三查”机制,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四是建立巡察机制。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拟定《中共洪泽县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启动成立县委巡察办公室,组建巡察组,按照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开展巡察工作。五是严格考评评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党建一号文件统筹谋划,县委主要领导对责任制落实年度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正积极谋划召开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组织县纪委委员开展质询评议。
3.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制定《关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监督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纪检工作职责,全面清理纪检部门非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分工,确保纪检工作人员聚焦主责主业。二是配齐配强执纪监督力量。印发《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直事业单位内设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开发区(园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提名办法(洪办发〔2016〕46号),换届期间,9个镇(街道)配备纪委委员57人,专职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监察干事)各1人;草拟了派驻管理全覆盖工作方案,待省市委相关要求出台后,及时修改实施。三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健全县直部门“五项重点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拟定加强镇(街道)党政正职权力制约监督意见和村居“三大员”权力制约监督意见,待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施行。四是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关于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操作细则》(洪纪发〔2016〕10号),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实效化,党纪轻处分案件占比进一步提升,谈话函询问责人数大幅度上升。五是建立招商廉政风险内控制度。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加强对招商引资使用经费核查,严查变相公款旅游行为。六是切实加强“一案双查”。县纪委出台《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洪纪发〔2016〕3号),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等10种情形实施“一案双查”,追究有关党政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线索大起底。同时,完善“一案双查”内部监督制约程序,从案件初核到结案审理,层层把关审核、签字背书。下阶段,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改完善《洪泽县党政机关问责暂行办法》,强化问责追责,倒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七是整合党风廉政建设资源,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印发《洪泽县纪检监察组织联动协作机制实施办法》(洪纪发〔2016〕13号),组建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协助组,统筹构建“纪检组织联片、执纪力量联动、违纪案件联办、作风建设联查”的联动执纪机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双报告”制度,审计部门每季度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及时报送县纪委,县纪委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4.关于在执行国家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搞变通、打“擦边球”问题。
一是加强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建设用地监管力度。规范土地挂牌出让手续,坚持“净地挂牌”出让制度,对已挂牌成交暂未办理融资手续地块,不纳入土地融资计划;对已抵押融资地块,制定年度土地抵押贷款偿还计划,逐步收回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储备;调整《洪泽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二是规范对企业的政策扶持。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通过下调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取消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组织实施“营改增”,降低企业成本;出台《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激励与扶持意见》,拟定《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正在全面征求意见);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设立产业基金,可直接用于园区企业运营融资、以债股结合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三是规范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开展了“全县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项调研,8月份将结合专项调查情况,拟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和腐败风险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廉情预警机制。建立项目廉洁责任承诺、招投标结果公开公示、中标廉政预警谈话三项制度,正在调研制定第三方评估廉洁风险、廉情预警评估、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投标负面清单、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纪实等制度,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追溯。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关爱提醒行动,将“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交往过密”列入谈心谈话重要内容;制定重点热点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年底前分批次完成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活动。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及时调整充实全县打击串标围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力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集中清理近3年政府投资变更工程量项目,统计资料正在比较分析之中;拟定《关于加强洪泽县规划设计市场管理的意见》,待县委研究后印发施行。
6.关于涉农领域和村干部腐败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深化“双挂”行动。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第三、四批市纪委挂牌督办件按期办结。二是开展基层“小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洪纪发﹝2016﹞2号),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巡查,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三是突出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治。制定4份实施方案,用1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民政专项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和执法(办事)不公重点整治。四是强化村居审计巡察监督。在全省首家开展“百村轮审巡察”强基行动,计划用2-3年时间对全县120个村居开展一次过堂审计巡察;目前已审计结束28个村居,我县《“百村轮审巡察”强基行动实施意见》被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专刊转发。五是开展以案释法释纪活动。精心选择近年来查办的征地拆迁领域、涉农领域典型案件,深入热点单位、拆迁指挥部和农经人员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讲座6次,开展巡回审判和网上庭审直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7.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已督促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全面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下一步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银行账户日常监管,确保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户、且资金均从该账户进出,所有收费凭证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领取的票据。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发挥委派会计职能,严格按财务相关制度支出专项资金;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能够直接支付的资金全部实行直接支付。三是解决政府集资问题。积极从省财政厅争取置换债券,优先用于偿还集资债务。四是开展出借款项清理。通过制定还款计划、上门催收、下达催款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出借资金清理,计划8月份由财政、法院牵头对财政性资金出借给企业和个人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督促各相关部门抓好清收工作,确保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8.关于部分镇街道巧立名目,滥发奖金问题。
一是加强奖金发放管理。成立联席会议,建立奖金发放报备管理制度,对各部门未经联席会议核准的奖金,财政不安排经费,对不符合发放规定的奖金,部门、镇(街道)会计人员不予报销。二是开展奖金发放工作专项清理。已下发《关于对全县奖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对2014年以来发放的各种奖金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县管干部领取的违规奖金在规定期限内集中退缴至县廉政账户。8月份,县纪委将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清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类奖金发放全部通过单位账务处理,发放单位按税法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9.关于部门单位之间、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问题。
一是规范奖金发放管理。在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参照市下发的相关奖金备案管理办法,拟定《关于实行奖金发放备案管理的通知》(正在行文会签),严禁违规发放。二是健全科学合理奖金分配制度。年初出台各镇、各部门科学考核细则,明确具体分配方案,提高一般工作人员的奖励标准。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挂钩指导。每年底,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县委常委根据分工全程参加并指导。二是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洪泽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洪泽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对提交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的事项,职能部门做好前期调研、征询各方意见,并落实分管县领导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时通过法定载体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关于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问题。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调整流程和规范。拟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和流程图,在干部调整前,把拟配备干部人数、职数等有关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实行新提拔干部全程纪实每人一表,网上网下双纪实。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对每年研究调整干部的批次、数量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机制。结合镇、街道换届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活动,正式启动科级领导干部队伍专项调研,全面了解领导班子运行、领导干部表现等情况,并对部分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已着手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综合研判长效机制。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调整情况通报制度。镇、街道换届干部调整后,采取书面传阅、张贴调整方案和公示等方式,及时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员通报情况。已对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进行逐步完善,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会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及时通报领导干部调整情况。
12.关于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了《洪泽县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组发〔2016〕2号),2016年以来,共分四个批次查核了176名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针对核实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人员实际,下发了52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说明通知书》;拟出台《洪泽县关于引导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公开干部监督“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化、全员化、“网格化”监督,全面搜集领导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二是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结合镇、街道换届考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好干部”标准、“正反双向”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五观察五看”要求,通过制度化、条目化形式对相关考核方式、工作经验等进行了提炼梳理,逐步充实和完善《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干部编制管理。出台了《洪泽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洪办发〔2016〕67号),初步建立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规范编制的使用和管理。四是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对县直部门混编混岗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9月份,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规定》,年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情况的规范、整改。五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草拟了《关于严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洪泽县干部档案查借阅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防止出现违规复印、涂改档案材料等现象。截止6月底,已完成干部档案的审核、调查、认定及缺失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六是深化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使用。拟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初稿,全面规范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七是继续开展干部在企业和协会兼职专项清理。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对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9月底前,退休干部在协会兼职问题将整改到位。
13.关于干部调整交流后行政关系迁转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行政关系迁转工作专项清理。对干部调动后行政关系迁转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调动后尚未迁转关系的干部,逐一登记造册整改。二是建立报告和督查制度。结合每年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实名制系统信息的核对、补充和完善,确保单位编制和实际人员情况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文山会海”治理行动。出台《洪泽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洪办发﹝2016﹞58号),组织开展“文山会海”治理行动。二是加强接待费用监督管理。部署开展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将公务接待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加强“廉洁洪泽”系统申报管理,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健全招商引资经费与实绩挂钩的激励政策,切实加强接待费用监督管理。目前正在按照省市部署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出台《洪泽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洪办发﹝2016﹞57号),实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五统一”集中管理,在市办公用房抽查中,抽检结果全部达标。
15.关于政绩观仍有偏差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企业质效提升行动。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企业质效提升工作的通知》(洪办发〔2016〕31号),实行“每月汇报,双月观摩,季度考核,动态扛旗,年底奖惩,定期会办”的工作机制,对42家企业开展质效提升工作,其中盘活类19个、置换类12个、破产类11个。二是深化绩效指标考核管理。开展了绩效指标考核管理调研工作,着手起草《关键绩效指标(KPI)回头看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领导干部政绩观。三是科学考评业绩,树立正确政绩观。出台了《2016年度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和《2016年度部门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按季度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考核通报;推行科级干部实绩档案季度公示制度,制定《发展任务书》作为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四是继续实行动态扛旗、十面蓝旗、末位约谈制度。一季度对工业招商引资、企业质效提升、外资项目招引、科学跨越发展等工作进行负面蓝旗考核通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2015年蓝旗负面考核中落后的17家单位和国家卫生城创建中工作不力的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五是抓好财政空转整改。积极培植扩大税源,严格按照财政收入运行规律科学组织收入,6月份已经按要求做实财政收入。六是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组织推动2016-2018年拟实施的19个、120万平方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研究出台《洪泽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规定》,坚持房屋征收流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方案、评估价格、奖励和相关补助标准、补偿结果等“十公开”,确保依法依规征地拆迁。七是加强统计数据监管。制定《洪泽县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16年)》,建立县镇执法人员联动平台日志监管长效机制,实行网报数据“即录即审即验”的实时跟踪监控模式。
16.关于政府性负债不减反增,增幅较大问题。
一是增收节支、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偿还本息。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6年预算编制中坚持有保有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继续执行“三无两控原则”。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科学编制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备用水源地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贷款共58.3亿元,上半年实现放款17.29亿元。三是控制项目投入规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推行PPP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今年共有14个项目入选省PPP项目库,项目入库数和投资额分别占全省的10.69%、8.41%。
17.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实,为官不为问题。
一是实施“廉能洪泽”共建行动。县委县政府印发《意见》,明确五个方面、20项措施、30项任务,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组织召开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共建行动。二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用好12345政府服务平台、“四位一体”纠风平台,推广纪检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发现问题;组织开展“服务十三五、护航开局年”专项行动,强化再监督职能,精准发现问题,共发现“两为”问题36个。三是实施“清零销号”整改。出台洪泽县政府部门职责清单和管理办法、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目录和动态管理办法,并公之于众。组织各镇(街道)和县直9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和办事不公负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销号管理,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四是实行高频追责曝光。公开选聘软环境建设社会监督员,探索实施第三方巡查、交叉互查,开展明查暗访20批次,问责处理88人,公开曝光72人。五是开展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活动。逐一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确定重大疑难信访积案15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出台《洪泽县信访积案跨界专业团队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组建4个专业团队,制定个性化化解方案,顺利化解8件信访积案。
18.关于乡镇干部“走读”现象普遍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关于治理镇(街道)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作出杜绝“走读”的承诺,接受群众监督。4月份以来已组织检查6个批次,对3名“走读”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化工企业排放“气味扰民”,干部群众仍然不满问题。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实时受理群众信访,每天对产生气味的重点企业排污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状况开展高频次巡查,责令晨光化工、正济药业等企业停产整治。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上半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78次,交办问题117个、整改问题94个,叫停违法建设项目4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件;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编制《化工集中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化工集中区环保专项整治。三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开发区牵头对所有入园项目进行会审,对可能有气味等环保突出问题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今年以来未新上化工项目。
20.关于洪泽湖非法采砂等生态环保问题仍较严重问题。
一是实施驻点巡查。在公安、水利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派遣水政执法人员长期驻守老子山,对老子山水域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在相关重点水域设立集中停泊区,对停靠船只进行盘点检查,全面掌握其动向,防止白天停靠、夜间盗采。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省市开展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利剑”行动,共查处水事案件400多起,扣押采砂船99条、拆解采砂设备8780台套。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已向省市请求建立辖区内洪泽湖管理专设机构,县财政加大对洪泽湖管理保护以及湖泊治理的投入力度,逐步恢复洪泽湖调洪、蓄水能力。
三、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的打算
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我县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巡视组的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松,务求实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继续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确保实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三大重点,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助推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7229902;邮政信箱:洪泽县行政中心县纪委;电子邮箱,hzlzb2007@163.com。
中共洪泽县委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