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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6-02-02 14:40:00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街道、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5.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6.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县乡纪委换届之年,是纪检体制改革攻坚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纪委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推进“廉能洪泽”建设,为洪泽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廉能洪泽”目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三转”落在实处,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创新实施执纪监督“六项行动”,严明纪律规矩,构建“三不”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实施“廉能洪泽”共建行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清风正气,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开门红”的重要政治保障。一要深化责任落实。完善三份责任清单,落实三份季度工单,抓好签字背书压责,强化过程督查推进,抓好“一案双查”,切实把“两个责任”抓好压实。二要深化廉能同建。实施“廉能同行”宣讲、“五项能力”培育、“帮办服务”提速、“四个问题”查纠、“两为”整治深化等“五项工程”,推动机关干部廉而有为、廉而敢为、廉而善为。三要深化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注重查纠“四风”变身隐形问题,开设“曝光台”、“监督哨”,常态曝光通报,完善直查快办制度,推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2、实施“与纪同行”修德行动。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深化“五德”教育和党章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德育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是创新教育载体,开展以“学党章增强党性意识,学准则增强廉洁意识,学条例增强纪律意识”为内容的“三学三增”系列教育活动,把纪律亮出来,让纪律立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严守底线。二是打造特色品牌,围绕“金堤永固”主线,谋划创设勤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网站等“金堤永固”系列载体,提升我县廉政教育的整体水平。三是深化五德教育,结合两项新法规学习,开展“明纪修德守线”专项检查,划出负面清单,严明禁止性规矩,坚决纠正不守纪律、不遵规矩、不讲道德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给全县党员干部定规矩,上紧箍咒。

3、实施“执纪亮剑”突破行动。旗帜鲜明地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推动廉洁淮安建设。一是典型案件求突破。在六大纪律案件上,每一类都要抓出典型;二是系统办案求突破,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倒逼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人员的廉政监管;三是联动办案求突破,建立市县两级联动协作办案机制,进一步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四是创新办案求突破,创新办案思路和理念,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在“一案双查”上提效突破,切实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4、实施“阳光权力”巡察行动。把制度建设延伸到权力触角最底层,贯穿到运行全过程,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能腐”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巡察制度,县级层面,认真落实淮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乡镇层面,对镇(街道)党政正职在重点领域的用权情况进行规范;部门层面,进一步加强五项重点权力监管;村居层面,出台监督办法,督促村居“三大员”廉洁规范履职。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突出“一把手”监督,使其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促和谐、强监督增合力上。突出重点领域监督,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程序运作。三是抓好监督巡察,突出权力制约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县级抓巡察,镇级抓督导,村级抓公开,分层分重点加强监督。明确界定镇、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界定涉农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界定村居“两委”和廉政组织岗位责任,以评议促担当,以检查促落实,严格问责追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洪泽县纪委共设10个科室、4个派驻工作室,具体情况如下:

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管理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0个科室。

派驻工作室:机关工作一室、机关工作二室、农村工作一室、农村工作二室共4个。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聘用的驾驶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按照财政核定的标准编制

    3、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

三、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洪泽县纪委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

1、收入总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612.45万元;非税及其他资金0万元。

2、支出总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案经费、党员干部培训费、家风家训建设活动办公经费、领导干部集中下访、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重点部门)等。

(二)洪泽县纪委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收入总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612.45万元;非税及其他资金0万元。

(三)洪泽县纪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支出总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案经费、党员干部培训费、家风家训建设活动办公经费、领导干部集中下访、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重点部门)等。

(四)洪泽县纪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公共财政拨款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61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54.45万元,项目支出为158万元。

(五)洪泽县纪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2.4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2.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预算为454.4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为158万元。

(六)洪泽县纪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45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82万元、津贴补贴175.77万元、奖金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82万元、伙食补助费10.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水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06万元、医疗费0.41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住房公积金27.95万元

(七)洪泽县纪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洪泽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12.4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2.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预算为454.4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为158万元。

(九)洪泽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5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82万元、津贴补贴175.77万元、奖金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82万元、伙食补助费10.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水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06万元、医疗费0.41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住房公积金27.95万元

(十)洪泽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8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水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

(十一)洪泽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洪泽县纪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32.89%,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40.8万元,占67.1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2015年相比,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3万,原因是2016年要实行车改,但车改方案在预算编制时没有确定,所以单位暂时按4辆执法车编制了预算,共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比2015年下降12万元,原因是2016年招商引资启动经费比2015年减少12万元。

洪泽县纪委2016年会议费预算安排数为13万元,2015年会议费预算安排数为3.2万元,2016年增长了9.7万元,原因是县委成立了家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其工作经费是临时挂靠在县纪委的项目经费中,家风工作经费中含5万元的会议费。

洪泽县纪委2016年培训费预算安排数为9.2万元,2015年培训费预算安排数为16.8万元,2016年减少了7.6万元。原因是县纪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大大节约了该项费用。

(十二)洪泽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洪泽县纪委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数为38.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用品和办案点专用设备购置;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9.8万元,主要是用于县纪委门户网站维护费和会议材料编印费用。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纪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度洪泽县纪委预算公开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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