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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供销总社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7-07-10 08:55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7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在供销总社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供销总社党委反馈巡察情况。韩学荣组长代表第三巡察组向供销总社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供销总社党委书记徐正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部署,201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供销总社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对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账册资料,深入项目现场了解情况,延伸巡察了基层供销社、所属企业和关联单位,拓宽了巡察渠道,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韩学荣同志指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能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推动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第三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规矩意识缺失,前任班子存在违规决策;班子领导力战斗力不强;执纪监督和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有在编不在岗和违规返聘情况;廉政制度执行不力,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混乱,存在信访隐患和流失风险。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理。

韩学荣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扛好“两个责任”。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带好头,管好人,勤监督,严查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努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总社机关、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交纳不规范等开展专项整治,增强在党意识。三是全面贯彻推进从严治党。注重廉洁风险,强化问题排查,严明“六项纪律”,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格问责追究。四是严肃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经费管理,规范报账制度,执行报账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财务管理,制定核算标准,控制经费开支。健全管理机制,摸清资产底数,完善台帐资料,明确责任主体,防止资产流失。

许正文同志表示,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深刻到位,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严肃认真、明确具体,供销总社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意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会后社党委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落实到位。二是正确处理好当前工作和整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推进供销总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手抓监管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促进供销总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供销系统干部职工。供销总社党委一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整改清单和时间表,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努力把此次巡察成果运用好,推动供销总社政治、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供销总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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