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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7-07-10 08:54  来源:洪泽纪委  作者:洪泽纪委网站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7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住建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住建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赵可林组长代表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住建局党委书记朱正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部署,201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账册资料,深入项目工程现场和下属单位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赵可林同志指出,区住建局党委能够按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立足“三转”,强化有为担当,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打造“廉能住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中,第二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为: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对下属企业经营情况和工作动态没有很好的掌握,领导有缺失。局党委班子成员结构不优,年龄偏大,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协作不够。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上投入的精力少、时间少。局党委及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未完全按照规定执行,专题会比较少。党员管理不到位。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空缺,党组织活动很少开展。组织建设不健全,部分下属国有企业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有的没有按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生活有名无实。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没有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缺失,对下属基层单位廉政监督力度不够。财务管理存在混乱,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违规拆借集体资金,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存在变通走帐行为。八项规定执行不严,部分下属单位招待费上升幅度较大。工程管理混乱无序,项目竞争不充分,部分工程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之嫌;部门管理松散无力,局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对物业公司、新建楼盘监管不力,燃气办长期缺少专业人员,安全检查频次较少,存在安全风险。企业管理存在盲区。对下属企业管理监督不到位,形成监督盲区。

对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赵可林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突出责任落实,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住建局党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抓紧、抓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培养综合性人才,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要突出规矩意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局机关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制度要严格。强化党员管理,按期、足额收缴党费,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健全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组织领导,制定企业管理制度。重大工程项目要实行集体研究,下属企业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备请示。三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基层调研,了解机关及下属单位难点问题并加以解决,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严禁搞变通走账、私设“小金库”;规范商务接待和车辆使用管理,强化工程管理。四要突出挺纪在前,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排查,完善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机关管理、企业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机制;局纪委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朱正港同志表示,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深刻到位,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住建局党委将正确对待,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举一反三,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整改清单和时间表,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注重结合,强化整改与住建发展相结合,努力把此次巡察成果运用好,推动住建事业迈上新台阶。

区委巡察组全体成员,住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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